阿肯色州居民對攝氏發起集體訴訟

阿肯色州居民泰勒·戈因斯(Taylor Goines)因出售未註冊證券而對攝氏提起集體訴訟,將這家加密貨幣貸方的業務比作龐氏騙局。

該文件最初由約翰·里德·斯塔克公開。 他經營著 John Reed Stark 諮詢公司,該公司幫助金融科技領域的公司遵守 SEC 和 FINRA。

Goines 是代表在 2018 年 XNUMX 月至今期間購買了Celsius Earn Rewards、CEL 代幣和Celsius 貸款的所有美國成員的原告。

他將加密貨幣貸方的運作比喻為 龐氏騙局, 新投資者必須加入,不斷向老投資者支付收益。

該公司 提交 對於 第十章11破產 六月初凍結客戶資金後,本週稍早在紐約舉行。 該公司表示,申請破產將為其穩定營運提供一些喘息空間。

如果沒有的話 凍結提款 上個月,該公司表示,它將經歷「銀行擠兌」情況,即早期提款者的交易將得到兌現,而規模較小的提款者的結果則不太確定。

馬辛斯基和其他人受到抨擊

攝氏 賺了錢 以高於存款的利率向機構借款人提供貸款,宣傳高收益投資產品風險低但收益高。 在機構貸款需求下降後,它於 2020 年開始涉足高風險投資,將資金投資於去中心化金融(DEFI)產品而不考慮伴隨的風險。

備案 指控攝氏及其高階主管不斷就某些產品的管理方式發表誤導性陳述,且該公司未能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登記其收益或計息產品。

該訴訟根據以下內容定義了證券 《證券法》第 2(a)(1) 條,15 USC §77b(a)(1),並指控攝氏度違反了《證券法》第 5(a)、5(c) 和 12(a) 條、15 USC §§77e(a)、77e(c) 和 771(a)。 第5(a) 涉及未註冊證券的州際銷售,而第 5(c) 條則強制賣方註冊 安全. 第12(a) 為未註冊證券的買方起訴賣方提供法律依據。

其他指控聲稱,Alexander Mashinsky 和其他攝氏高管以客戶為代價從誇大的 CEL 代幣價格中獲利。 原告要求歸還來自攝氏產品買賣差額的賠償。

顧問抨擊缺乏攝氏SEC註冊

史塔克在一次批評攝氏度 LinkedIn帖子 訴訟文件公佈後。 他指出,Celsius 受害者面臨的唯一追索權是破產結果中的資金,因為Celsius 沒有在 SEC 註冊,並且在違約情況下不向客戶提供聯邦存款保險。

上週,Celsius 前員工傑森·斯通 (Jason Stone) 起訴 該公司操縱加密貨幣市場和不健全的會計實務。

原告要求陪審團審判,斯塔克 相信 攝氏度會輸。 訴訟結束後是否還有足夠的錢來賠償受害者尚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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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beincrypto.com/arkansas-resident-launches-class-action-lawsuit-against-celsi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