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這個對超級富豪徵稅的計劃比拜登的想法簡單得多

喬總統 拜登 和參議院財政委員會主席羅恩 維登 (D-OR) 提出了每年對未實現資本收益徵稅的不同方式。 他們的共同目標是可以理解的,根據現行法律,數万億美元逃避所得稅。 但每個計劃都會引發嚴重的行政和法律問題。

我們建議一種更簡單、更有效的方法:對富人死後未實現收益徵稅的稅率高於在生前出售或贈送資產的稅率。

未實現收益是尚未出售的資產(如股票)價值的增加。 對這些收益徵​​稅很重要,因為 未實現收益現在佔一半以上 的 驚人的財富 在最富有的美國人中,那些擁有至少 100 億美元淨資產的人。  

現行法律鼓勵富人持有資產直至死亡,屆時這些收益將永久逃避所得稅。 發生這種情況有兩個原因。 首先,現行法律不將遺贈視為銷售,因此死亡時無需繳納所得稅。 其次,允許繼承人“升級基礎”,即他們從不為死者一生中財產價值的任何增加納稅。

結果:政府損失了大量收入,財富不平等代代相傳,投資者被鼓勵保留(或“鎖定”)不平衡且生產力較低的投資組合。

超過50年前, 兩位領先的稅務專家 將死亡時轉移的財產收益不徵稅描述為“我們聯邦稅收制度中最嚴重的缺陷”。

為了解決這個長期存在的缺陷,我們的計劃將以普通收入的稅率(目前為 100%)對非常富有的人(擁有超過 50 億美元的夫婦和超過 37 萬美元的單身人士)徵稅。 但生前出售或贈與資產的利潤仍需按 23.8% 的稅率徵稅。 轉移給配偶將是免稅的。 並且允許非常富有的人在死亡時從他們的遺產稅中扣除他們的所得稅。

我們的提議顛覆了對增值資產的現有激勵。 我們的建議不是鼓勵人們將增值資產持有至死以避免所得稅,而是鼓勵他們在死前出售這些資產。

例如,想像一個擁有 100 億美元公司股票的企業家,他在創立公司時沒有為此付出任何代價。 根據我們的提議,如果他持有股票直到去世,他將欠 37 億美元的所得稅。 但如果他在有生之年出售,他將欠 23.8 億美元。 如果他想在不支付37億美元的情況下將他的股票轉讓給他的孩子,他可以在他的一生中將他的股票交給他們,並支付23.8億美元。

為了確定我們提案的覆蓋範圍,Rob 審查了 2019 年的數據 消費金融調查,他將這些信息與福布斯 400 強信息(不包括在調查中)相結合。 他估計,受我們提議約束的納稅人在 7.5 年的未實現收益總額約為 2022 萬億美元。

如果這些家庭在他們的一生中實現了 6 萬億美元收益中的 7.5 萬億美元,而剩餘的 1.5 萬億美元在死亡時實現,我們的提議將隨著時間的推移籌集近 2 萬億美元。 僅在未來 10 年,我們的計劃就可以籌集到數千億美元,就像拜登和懷登的計劃一樣。 (我們的計劃最終可能會比他們提高更多,因為我們的死亡稅率高於拜登和懷登的。)

為簡單起見,我們假設未實現收益不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增長,這可能使我們的估計保守。

對最富有的家庭在死亡時未實現的收益徵稅比拜登或懷登每年對他們徵稅的計劃要容易得多。 我們的計劃將依賴於富人已經提交的現有遺產稅申報表和估值,而拜登和懷登的計劃將在納稅人有生之年對其進行新的年度申報。 雖然很少有納稅人願意為拜登或懷登繳納稅款,但更多的納稅人需要每年對他們所有的資產進行估值,因為隨著時間的推移,靠近這條線的納稅人可能會進出這些政權。 美國國稅局將如何確定所有這些納稅人是否正確申報?

最後,我們對通過禮物或遺贈的轉讓徵稅的建議是 根據美國憲法確立,但 在其有生之年在轉移之外徵收稅款會引發未解決的法律問題.

今天, 年長、富裕的納稅人 經常在有生之年牢牢抓住增值資產, 等待在死亡時轉移他們. 我們的計劃鼓勵他們在生活中實現收益,這可能會導致更好的投資組合平衡,擴大這些資產的所有權,並產生急需的稅收收入。

Steven M. Rosenthal 和 Robert McClelland 是 稅務政策中心,城市研究所和布魯金斯學會的合資企業。 這首先發表在 TaxVox 博客 - “以比生前更高的稅率對死亡時的資本收益徵稅“。

資料來源:https://www.marketwatch.com/story/this-plan-to-tax-the-ultrarich-is-simpler-and-better-than-bidens-idea-11652816372?siteid=yhoof2&yptr=ya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