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的 Gensler 在關於加密貨幣監管的演講中拒絕了“監管清晰度”的論點

高地:柏林來了!

在 8 月 XNUMX 日的 Piper Sandler 全球交易所和金融科技會議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 Gary Gensler 詳細闡述了圍繞加密貨幣行業的持續監管問題,認為加密社區在“監管清晰度”方面的援助缺乏價值,並為其機構的執法辯護動作。

Gensler 表示,他的做法直截了當,再次駁斥了現有證券法不足以管理數字資產的觀點。

“國會制定證券法的目的是規範投資,無論它們以何種形式進行,也無論它們被稱為什麼名稱,”Gensler 援引法官 Thurgood Marshall 在最高法院 Reves 案中的裁決說。

“國會在證券的定義中列出了一長串 30 多個項目,”他繼續說道,“包括‘投資合同’一詞。”他引用了最高法院在證券定義中的靈活性 SEC訴WJ Howey Co.:“它體現了一種靈活的而非靜態的原則,該原則能夠適應那些尋求使用他人金錢以獲取利潤的人設計的無數多變的計劃。”

他還反駁了 1930 年代的證券法無法封裝區塊鏈技術的論點:

“中本聰的創新推動了加密資產和底層區塊鏈分類賬技術的發展。 然而,無論使用何種分類賬,無論是電子表格、數據庫還是區塊鏈技術,當投資者將資金置於風險之中時,投資的經濟現實才是最重要的。”

“經濟現實”

Gensler 在他的演講中強調,用於標記投資合同的語言不會改變它的根本含義。 “在幾十年的案件中,”他說,“最高法院已經明確表明,產品的經濟現實——而不是標籤——決定了它是否是證券法下的證券。”

在談到“公平通知”的說法時,Gensler 告誡不要使用一些加密貨幣市場參與者所採用的虛偽策略。 他表示,“當加密資產市場參與者在 Twitter 或電視上說他們沒有‘合理通知’他們的行為可能是非法的,請不要相信。 他們可能做出了經過深思熟慮的經濟決定,將執法風險作為開展業務的成本。”

儘管如此,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在他的演講中為符合美國法律的加密行業留出了空間,反對根據現有規則“不可能”合規的想法:

“我不同意這種觀點——最近的歷史反駁了它——加密貨幣中介合規是不可能的。 我確實承認——並且再次認為這是適當的——這需要工作。 這不僅僅是“口頭上說 [the] 希望遵守適用法律”或尋求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舉行一系列會議,在此期間你不願意做出遵守證券法所需的改變。

 

發表於: 精選, 法規

資料來源:https://cryptoslate.com/defiant-gensler-rejects-regulatory-clarity-arguments-in-speech-on-crypto-regu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