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 (FinCEN) 代理主任 Him Das 表示,政府局打擊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的一些工具可能不適合加密貨幣。
在周四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關於“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的監督”的聽證會上,達斯 解決 立法者對 FinCEN 追查非法數字資產交易信息的權力表示擔憂。 肯塔基州眾議員安迪·巴爾 (Andy Barr) 表示,FinCEN 目前採取的許多“特別措施” 授權 根據《愛國者法案》第 311 條使用的資產“很少使用”,而 Das 暗示,數字資產本質上是旨在反洗錢 (AML) 和打擊資助恐怖主義 (CFT) 的法律的新基礎。
“311 條款頒佈時,大多數金融關係和交易都是通過傳統銀行系統完成的,那裡存在傳統的代理賬戶關係,”達斯說。 “如今,跨境交易通常包括貨幣服務業務、支付系統、[……]外匯交易所以及加密貨幣。”
Das 補充說,FinCEN 目前在《愛國者法案》下的權力可能不會阻止參與者參與勒索軟件攻擊和暗網市場的非法交易:
“目前,311 條款的權限不足以應對我們通過使用加密貨幣看到的威脅類型。”
除了有關 FinCEN 評估可疑交易的權力的問題外,許多立法者還質疑該局如何處理使用加密貨幣逃避制裁的俄羅斯寡頭和實體。 達斯重申 FinCEN 三月份的立場 俄羅斯政府不太可能使用可兌換虛擬貨幣來逃避大規模製裁,但會繼續關注事態發展:
“我們還沒有看到通過使用加密貨幣進行大規模逃稅,但我們注意到了這一點,我們正在與金融機構合作,以便他們意識到我們可以使用加密貨幣來識別大規模逃稅的潛力。加密貨幣並對其採取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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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 表示,FinCEN 還將考慮如何滿足加密貨幣公司的財務監控要求,這些公司促進某些交易到自我託管或非託管錢包。 美國財政部 提議的“了解你的客戶”規則 3,000 年 2020 月在非託管錢包上交易金額超過 XNUMX 美元的交易 暗示 在 XNUMX 月份發布的半年度議程和監管計劃中,它將考慮監管加密貨幣領域的這一方面。
“這並不是說非託管錢包完全不透明,”達斯說。 “非託管錢包經常與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這些交易受到AML/CFT 監管[…] 執法部門可以就可疑活動報告和其他可能適用於他們的報告與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接觸,以獲取一定程度的信息。以及對非託管錢包交易的理解。”
資料來源:https://cointelegraph.com/news/fincen-acting-director-says-patriot-act-provision-isn-t-right-sized-for-crypto-enforc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