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swap 面臨“未註冊證券”集體訴訟

本週早些時候,針對 Uniswap 提起了一項新的集體訴訟,指控其出售未經註冊的證券,並且未能向用戶披露這些風險。

目前,有 兩起美國訴訟,包括已針對 DEX 提起訴訟的創投公司 A16z 和 Paradigm。

第一起訴訟由加密貨幣投資者 Nessa Rixley(北卡羅來納州)於 4 月 10,400 日提起,聲稱她因投資 XNUMX 美元投資於 EthereumMax、Matrix Samurai 和 Rocket 等低市值數位資產而遭受「重大損失」去年五月到七月間的兔子。

她聲稱 Uniswap 未能進行身分檢查,也未能對利用該平台列出類似詐騙的數位代幣進行大規模詐欺的「詐欺者」施加證券限制​​。 Risley 的代表律師為 Barton LLP 和 Kim & Serritella LLP。

其他參與訴訟的各方包括其創辦人 Hayden Adams 以及 Andreessen Horowitz、Paradigm、Union Square Ventures 和 AH Capital Management 等支持者。 律師聲稱,支持者正在協助和教唆 Uniswap 「未能註冊為交易所或經紀自營商」。

儘管他們尚未對某個類別進行認證,但其目的是吸引其他在 Uniswap 上投資並虧損的人。 它表示,該協議沒有揭露證券相關投資的風險。

Uniswap 允許「拉地毯」嗎?

該集體訴訟還聲稱 Uniswap 允許其平台上的「拉高」和「拉高和拋售」。 它指出去中心化交易所的費用結構(為每筆交易向流動性提供者支付費用)鼓勵欺詐。

它表示,這與 Uniswap 保留部分開發者費用的事實一起,造成了利益衝突,使 DEX 成為欺詐的無聲推動者。 

這份長達 60 多頁的文件的結論如下:

被告從這項非法活動中獲得了豐厚的利潤,Uniswap 向其支付隱性和過高費用的發行人也是如此。 同時,這些詐欺交易另一方毫無戒心的用戶卻背負了包袱。

Twitter 上對這起訴訟有不同的反應。 一方面,有些人認為這起訴訟重複了關於垃圾幣的明顯事實。 分散的交流。 但有些人認為該訴訟在某種程度上是有效的。

SEC 繼續針對加密貨幣公司

去年XNUMX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開了個調查 深入 Uniswap,探索該平台的使用和行銷方式。

2020 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起訴 Ripple 及其創辦人出售 XRP 它稱為未註冊證券。 此事目前已在 Ripple 法庭上進行,該交易所辯稱何 XRP 是一種加密貨幣,而不是《證券法》下的「證券」。 豪伊 案件。

2021年XNUMX月,監理機關也追查 DEFI 開發商 Blockchain Credit Partners 及其高管聲稱他們出售的兩種代幣是“證券”,應該進行註冊。  

SEC 執法總監 Gurbir Grewal 在接受 Blockchain Credit Partners 採訪時表示:

充分和誠實的揭露仍然是我們證券法的基石——無論使用什麼技術來提供和銷售這些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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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beincrypto.com/uniswap-faces-class-action-lawsuit-for-unregistered-secur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