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 首席執行官表示,SEC 在提交即決判決動議後對適用法律“不感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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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歷克斯·多夫尼(Alex Dovbnya)

高風險案件越來越接近期待已久的解決方案,雙方都提出了即決判決的動議

區塊鏈公司 Ripple 已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起提交了簡易判決的聯合動議

在一條推文中,Ripple 首席執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在一條推文中抨擊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聲稱它“對適用法律不感興趣”。  

監管機構聲稱,購買 XRP 是“對普通企業的投資”。 據稱,被告通過推廣代幣並保護其流動性,導致投資者期望從購買代幣中獲利。

位於 Settle 的律師事務所 Perkins Coie 警告 Ripple 和聯合創始人 Chris Larsen 關於代幣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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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Ripple 實際上需要創建一個投機交易市場,以便將其大量 XRP 股份貨幣化並找到代幣的“用途”。 此外,被告經常 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稱,吹捧 XRP 價格並採取措施放大價格。

Ripple 出售了價值 2.1 億美元的 XRP,而個別被告 Larsen 和 Garlinghouse 則向他們實際創建的公開市場出售了 600 億美元。   

被告聲稱,由於沒有合同義務,SEC 無法根據公司的努力確定 XRP 代幣持有人“合理預期的利潤”。 此外,Ripple 認為,代幣所有者獲得的利潤來自“供需的市場力量”。

XRP 持有人無權要求或獲得 Ripple 的利潤份額,這一事實表明,被告的主張對 SEC 的主張是“致命的”。 被告補充說,公司的盈利能力與 XRP 代幣的價格之間沒有直接關係。 因此,他們斷言 XRP 加密貨幣不具備投資合同的“基本要素”。

Ripple 還繼續聲稱被告銷售的 XRP 代幣發生在美國以外的外匯交易所。被告補充說,服務器的位置不相關,駁回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論點。

資料來源:https://u.today/ripple-ceo-says-sec-not-interested-in-applying-law-after-filing-motion-for-summary-jud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