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Ripple聯繫了一家法律公司,對其商業模式進行審查,並獲取降低法律風險的建議。 在公司進行第一次分析後,Ripple 重新開始並提交了一份新提案。
現在,十年後,法律備忘錄已作為 SEC 與 Ripple 訴訟的一部分被公開,情緒高漲。
準備好讓撕裂
瑞波首席執行官布拉德加林豪斯, 說過,
不要那麼不安全
但問題是——律師事務所究竟說了什麼? 就連 SEC 也稱其為“信譽良好”的 Perkins Coie 表示,
“儘管我們認為可以提出令人信服的論點,即 Ripple Credits 不構成聯邦證券法下的“證券”,但鑑於缺乏適用的判例法,我們認為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不同意我們的分析。”
投資者應該注意,距離確認 Ripple Credits(我們稱為 XRP)不是證券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其實問題就出在這裡。 雖然 Ripple 高管為 XRP 辯護,但 SEC 聲稱 Ripple 忽視了該律師事務所的幾項建議,“以籌集數億美元為其運營提供資金”。
成為[安全]還是不成為?
On 福克斯商業新聞,前 CFTC 主席 Chris Giancarlo 被問及他對 XRP 是否是證券的看法。 就他而言,Giancarlo 明確表示他認為 XRP 是 任何監管機構都不批准 一種證券,基於過去應用 CFTC 標準的法律審查。
關於監管,他 說過,
“我們需要國會介入,並以兩黨的形式——而且必須是兩黨的,才能經受住時間的考驗——以兩黨的方式建立一個制度來規範這一新的發展。”
資料來源:https://ambcrypto.com/ripple-ceo-says-legal-memos-prove-xrp-not-a-security-how-accurate-is-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