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證券監管機構在長達 12 頁的投訴後警告公眾反對幣安

全球交流 Binance 再次受到監管機構的關注,菲律賓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警告公民不要在交易所投資。

該機構負責人 Oliver O. Leonardo 在信中表示,“根據我們的初步評估,Binance 不是註冊公司或合夥企業。”

進一步承認,只有註冊組織才有資格申請並獲得必要的許可證來招攬投資。 這封信是對 提交了十二頁的投訴 上週,菲律賓智庫 Infrawatch PH 敦促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幣安的違規行為採取行動。

交易所必須遵守菲律賓的 RTC 規則

Infrawatch PH 此前曾致函菲律賓中央銀行 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 (BSP),尋求 Binance 未經必要的授權,被禁止和禁止在該國開展業務。

2017 年第 944 號文下的“虛擬貨幣兌換指南”較早 發布 BSP 重申風險投資不具有法定貨幣地位,既不發行也不由任何政府擔保。 但它 還指出,“要獲得從事 VC 交換活動的資格,必須從 BSP 獲得作為 RTC [Remittance and Transfer Company] 運營的註冊證書(“COR”)。”

RTC 的基本要求包括註冊、最低資本要求、內部控制、監管報告和遵守《反洗錢法》等規則。

與此同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要求“幣安的受害者”向該部門提交經過公證的投訴,同時警告公眾不要使用該平台進行投資。

幣安聲稱在合規工作上花費了 1 億美元

也就是說,幣安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趙長鵬正在努力推動全球擴張,而不是 被監管機構拉起,最近聲稱該平台在合規工作上花費了超過 1 億美元,同時否認由於更嚴格的了解你的客戶 (KYC) 規範而導致收入損失。

該聲明發布之際,幣安正準備 發射 'Binance Account Bound (BAB),第一個建立在 BNB 智能鏈上的 Soulbound 代幣 (SBT)。 該平台解釋說,該令牌將在完成 KYC 後有效地驗證用戶在 Binance 上的驗證狀態,並將可供第三方協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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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beincrypto.com/philippines-securities-regulator-cautions-public-against-binance-after-12-page-compla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