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豪威試驗新解讀取得進展

30 月 XNUMX 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在 LBRY 案的補救聽證會上承認其 LBC 代幣的二次銷售不屬於證券銷售,加密社區在法庭上慶祝勝利。 在 SEC 反對 Ripple 的案件中代表 Ripple 出庭的約翰·迪頓 (John Deaton) 非常興奮,以至於 他製作了一個視頻 那天晚上他在 Twitter 上託管的 CryptoLawTV 頻道。

迪頓是本案的法庭之友,即法庭之友,他講述了當天他與法官的談話。 “看,我們不要假裝。 二級市場銷售是個問題,”然後“我向他提到了劉易斯·科恩 (Lewis Cohen) 的那篇文章,”迪頓 (Deaton) 召回.

Deaton 指的是 Cohen 共同創立的 DLx 律師事務所的 Lewis Cohen、Gregory Strong、Freeman Lewin 和 Sarah Chen 的論文“證券法的不可避免的形式:為什麼可替代的加密資產不是證券”。 Deaton 曾於 2022 年 XNUMX 月在 Ripple 案中提交這篇論文時稱讚過這篇論文,其中 Cohen 也是法庭之友。

圍繞這篇論文的討論越來越多。 它 出現 13 月 353 日在預印本存儲庫社會科學研究網絡上。當 Cointelegraph 在 XNUMX 月中旬與 Cohen 交談時,他說該論文是該網站證券法類別中下載次數最多的論文,大約一個月後下載了 XNUMX 次。 在接下來的兩周里,這個數字翻了一番多。 該論文還引起了主流和合法媒體以及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播客的關注。 它不同尋常的標題是對詹姆斯·喬伊斯的致敬 尤利西斯。

科恩的論文仔細審視了加密證券法的一句永恆格言:證券不是橙子。 這是指 Howey 測試,由美國最高法院於 1946 年建立,用於識別證券。 該論文對 Howey 測試進行了詳盡的檢查,並提出了該測試當前應用方式的替代方案。

當豪伊遇見科恩

並不是每個人都讚成將 Howey 測試應用於加密資產,通常認為該測試更適合起訴欺詐案件,而不是作為註冊輔助手段。 科恩本人 議定 在 3 月 XNUMX 日的播客中擔任此職務。 儘管如此,該論文的作者並未質疑在加密資產上使用 Howey 測試——Howey 測試源於一個關於橘子園的案例。

簡短的總結無法涵蓋論文分析的廣度。 作者在 100 多頁的篇幅以及附件中討論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政策和涉及加密的案例、相關先例、證券交易法和區塊鏈技術。 他們審查了 266 項聯邦上訴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決——他們能找到的每一個相關案例——以得出結論。 他們邀請公眾將任何其他相關案例添加到他們在 LexHub GitHub 上的列表中。

Howey 測試由四個元素組成,通常稱為叉子。 根據測試,如果一項交易是 (1) 金錢投資,(2) 在共同企業中,(3) 預期獲利,或 (4) 來自他人的努力,則該交易是證券. 所有四個測試條件都必須滿足,測試只能追溯應用。

科恩和合著者在極其基本的概述中爭辯說,“可替代的加密資產”不符合證券的定義,除了那些設計為證券的極少數例外。 這是關於橙子的格言中的洞察力。

該論文的作者繼續表示,在一級市場上提供的加密資產可能是 Howey 下的證券。 然而,他們指出,“迄今為止,Telegram、Kik 和 LBRY 是僅有的與加密貨幣籌款銷售相關的經過全面介紹和決定的案例。”

他們指的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針對消息服務 Telegram 的訴訟,聲稱其 1.7 億美元的初始代幣發行是未註冊的證券發行,這 決定贊成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 2020 年對 Kik Interactive 提起的訴訟也涉及代幣銷售,並且是 決定贊成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2020 年。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還 贏得其未註冊證券 2022 年針對 LBRY 的銷售案。

相關新聞: LBRY 的後果:加密貨幣持續監管過程的後果

該論文最大的創新在於它對二級市場上加密資產交易的看法。 作者認為 Howey 測試應該重新應用於二級市場上的加密資產銷售,例如 Coinbase 或 Uniswap。 作者寫道:

“美國的證券監管機構試圖通過對這些資產的交易應用 Howey 測試來解決加密資產出現所引發的許多問題 [...]。 然而,[...] 監管機構已經超越了當前的判例,表明大多數可替代的加密資產本身就是‘證券’,這一立場將使他們對這些資產發生的幾乎所有活動都具有管轄權。”

作者聲稱加密資產在很大程度上不符合二級市場上的 Howey 定義。 僅僅擁有資產並不會在“代幣所有者與部署創建代幣的智能合約或通過銷售代幣從其他方籌集資金的實體之間建立法律關係”。 因此,二級交易不符合需要第三方的第二個 Howey 分支。

作者根據他們對 Howey 相關決策的綜合調查得出結論:

“在二級交易中轉移時,與‘投資合同’相關的法律目前沒有將大多數可替代加密資產分類為‘證券’的依據,因為投資合同交易通常不存在。”

這一切意味著什麼

該論文論點的效果是將代幣的發行與二級市場上的交易分開。 該論文稱,創建代幣可能是證券交易,但後續交易不一定是證券交易。

Bressler, Amery & Ross 律師事務所的負責人 Sean Coughlin 告訴 Cointelegraph,“我認為他 [Cohen's] 承認了 [of tokens] 的發行將受到監管這一事實,他正試圖提出一種方法,然後讓它 [a token] 以不受監管的方式進行交易。”

考夫林的同事克里斯托弗·沃恩 (Christopher Vaughan) 對這篇論文的某些地方“虛偽”持保留態度。

他說,“它無視每個曾經進行過加密貨幣交易的人都知道的現實,即這些流動性池和這些去中心化交易不會發生,除非代幣發行者為它們提供便利。”

儘管如此,Vaughan 還是稱讚了這篇論文,他說:“我希望它成為加密貨幣的全部和最終結果。”

專注於數字資產的 Montague Law 律師約翰·蒙塔古 (John Montague) 告訴 Cointelegraph,託管問題可能會使科恩的論點複雜化,尤其是加密資產的自我託管如何影響 Howey 的投資分支。

蒙塔古承認該論文的學術質量很高,稱其為:

“可能是業內關於證券法的最具紀念意義的思想作品,[...] 絕對是自 Hester Peirce 的安全港提案以來。”

在提案的最終版本中,SEC 專員皮爾斯 建議 網絡開發商獲得聯邦證券法註冊規定的三年豁免,以“促進功能性或去中心化網絡的參與和發展”。

最近: 加密貨幣和迷幻藥:澄清法規可以幫助行業發展

“我喜歡加密世界的一件事是它具有對抗性,”科恩告訴 Cointelegraph。 他說他希望與該報“提升討論的水平”。 它並沒有在公眾回應中發現很多阻力。 不過,也有憤世嫉俗的表現。

“你是小說家。 你在加密貨幣中發現了一個法律最好解釋的角色,”一位網絡開發人員 評論 在Twitter上。

“明智的法律意見很少會影響 SEC 的意見或執法案件,”一位金融服務高管 說過 在領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