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德國監管機構 BaFin 對 NFT 的建議

  • BaFin 尚未準備好將 NFT 歸類為證券,並建議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類。
  • BaFin 不期望 NFT 遵守《支付服務監管法》的許可要求。

不可替代代幣 (NFT) 尚不符合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 將其歸類為證券的條件。 該組織建議根據具體情況對 NFT 進行分類。

8 月 XNUMX 日,BaFin 期刊 發布 一個解釋 NFT 的法律分類。 監管機構現在看不到 NFT 如何滿足被歸類為證券的要求。

但是,例如,如果 1,000 個 NFT 反映了相同的還款和利息要求,BaFin 可能會在以後將 NFT 視為證券。

另一條規定,如果 NFT 包含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例如分配保證,則可以將其視為投資。

相同的原因

該組織建議根據具體情況將 NFT 指定為“加密資產”。 然而,BaFin 斷言,由於缺乏快速交換能力,NFT 作為“加密資產”的可能性遠低於投資分類。

由於缺乏標準化,NFT 也沒有被指定為“電子貨幣”。

由於分類方面的挑戰,BaFin 預計 NFT 不會遵守《支付服務監管法》的許可要求。 

此外,NFT 不受 BaFin 的反洗錢監管,但屬於金融工具類別的可替代品除外。 被單獨視為“加密資產”的 NFT 必須遵守 AML 法規。

在元宇宙網站 Metajuice 上,大約四分之三的 NFT 收藏家聲稱購買 NFT 是因為它們的地位、獨特性和美學。 只有 13% 的調查受訪者聲稱他們購買 NFT 是為了轉售。

BaFin 和加密貨幣

BaFin 的執行董事 Birgit Rodolphe 去年倡導對整個歐盟的去中心化金融 (DeFi) 部門進行創新和一致的監管。

德國金融監管機構 BaFin 負責監管銀行、保險公司和其他金融機構,包括比特幣業務。 “加密貨幣託管許可證”是打算在德國提供比特幣服務的企業所必需的許可證,由 BaFin 頒發。

歐元區國家對待 NFT 的方式似乎與美國、新加坡和印度等國家不同。

美國國稅局 (IRS) 去年改變了 NFT 的措辭,並將其歸類為數字資產。 負責徵稅的部門正在為 2022 納稅年度提供建議。

資料來源:https://ambcrypto.com/heres-what-german-regulator-bafin-suggested-for-nf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