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inbase 前經理抨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駁回內幕交易案的動議

加密貨幣交易所 Coinbase 的一名前產品經理已採取行動駁回涉嫌內幕交易的指控,他的律師辯稱他涉嫌交易的代幣不是證券。

代表前 Coinbase 員工 Ishan Wahi 和他的兄弟 Nikhil Wahi 的律師提交了 議案 6 月 XNUMX 日,美國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駁回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出的指控。

去年 1.1 月,SEC 指控這對兄弟及其同夥 Sameer Ramani 進行內幕交易,指控這三人利用 Ishan 關於即將在 Coinbase 上市的時間和代幣名稱的提示賺取了 XNUMX 萬美元。

在一份超過 80 頁的文件中,律師們概述了 SEC 的指控是如何“錯誤”的。

他們辯稱,據稱由 Wahi's 交易的加密貨幣不符合證券的法律定義,因為他們沒有“書面或暗示的投資合同 […]”,而是將它們與棒球交易卡和豆豆寶寶進行了比較。

Wahi 兄弟的律師辯稱,據稱他們購買的代幣類似於實物棒球卡,如圖所示,可以賣到數千美元。 來源: Twitter

他們認為代幣開發商對二級市場上的買家“沒有任何義務”,並補充說:

“在零合同關係的情況下,不可能有‘投資合同’。” 就是這麼簡單。”

律師們爭辯說,這些代幣也都是實用代幣。 他們強調代幣的主要用途是在平台上而不是作為投資產品。

“沒有一個代幣像股票 [...] 每個代幣的真正目的是促進底層平台上的活動,並通過這樣做,使每個網絡都能發展和壯大。”

據稱,Wahi 兄弟和 Ramani 在 Coinbase 上市之前購買了至少 25 種加密貨幣——其中至少有 XNUMX 種被 SEC 認定為證券——然後在上市後不久出售以獲利。

律師抨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監管肌肉

Wahi 的律師抨擊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明顯試圖“試圖通過執法行動奪取對一個龐大的新興行業的廣泛監管管轄權”。

他們表示,監管機構“缺乏明確的國會授權,無法將有爭議的代幣視為‘證券’”,並補充道:

“如果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真的認為數字資產是證券,它應該參與規則制定或其他公開程序來闡明這一觀點,並就其影響向受監管方提供指導。”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專員卡羅琳·範 (Caroline Pham) 先前表示關注 案件可能產生的“廣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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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行動並沒有通過“透明”的過程來解決某些加密貨幣是否是證券的問題,該過程會制定“在專家意見下制定適當的政策”。

瓦希兄弟和拉瑪尼 還面臨來自 紐約南區美國檢察官辦公室,涉及電匯欺詐和電匯欺詐共謀。

NIKHIL 認罪 並被判處 入獄10個月 一月份的電匯欺詐陰謀。 伊山 不認罪 八月份的指控。 拉瑪尼似乎仍然逍遙法外。

該動議由來自五家獨立律師事務所的 10 名律師簽署。

如果駁回動議被地方法官林塔娜否決,案件將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