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國會議員應該收養黎智英

上週末,香港法院宣判 五年零九個月刑期 致前蘋果日報創始人和長期受苦的政治犯黎智英。 嚴厲的判決是針對與賴現已關閉的新聞機構有關的捏造欺詐指控。 毫無疑問,香港法院對黎智英的處理是不公正、不合理的。 賴不應該再在監獄里呆一天,更不用說將近六天了。 作為回應,美國國會議員應該將黎智英收為政治犯,並加強美國的宣傳以確保黎智英獲釋。

週末對賴的判決只是最近的一次 一連串虛假指控 旨在將這位前媒體大亨關在監獄裡。 事實上,黎智英將再次受審,這次是根據 2020 年 2019 月通過的《國家安全法》,以回應 2020 年和 XNUMX 年在這個城市國家發生的親民主抗議活動。 根據國家安全法,賴面臨的指控可能會讓他終身監禁。

Lai 的 NSL 審判定於開始 週三,十二月14 因考慮是否可以由英國律師代表英國公民賴智英而被推遲 蒂莫西·歐文 在香港法院。 目前尚未確定他是否獲准繼續擔任英國代表——這一決定將由北京當局做出。 這一延誤也引發了人們對黎智英是否會在北京而不是香港受審的疑問。

長期以來,賴一直是自由的燈塔。 在這個城市國家從一個熱愛自由的全球金融中心轉變為一個在很大程度上由中華人民共和國 (PRC) 控制的城市國家之後,他對新聞自由和獲取準確信息的嚴格承諾使他成為當局的目標).

如果現在不迅速採取行動,對吉米來說後果非常嚴重。 而賴此前曾被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收養為宗教良心犯 前專員約翰尼摩爾,他還沒有被國會議員採納。 通過 捍衛自由項目 (DFP) 由國會湯姆蘭托斯人權委員會管理,國會議員可以收養來自世界各地的政治犯。 根據 DFP 網站,沒有一名香港人被會員收養。

如果通過,該議員可以通過在國會舉行聽證會,致函國務卿和美國國務院其他相關機構,以及與其他政府談判和協調釋放囚犯,來提高賴的案子的知名度,像英國一樣,增加政治犯獲得必要關注以確保其獲釋或至少減輕刑期的可能性。 過去通過國會倡導確保釋放政治犯的努力是成功的; 至少 八名政治犯 來自中國的人在被國會議員採納後獲釋。

毫無疑問,賴是一個有價值的事業——或者說他在需要的時候需要國際社會的支持。 一位國會議員應該迅速採納他並將其列為首要任務,不僅要主張釋放黎智英,還要敦促美國政府對香港不斷惡化的局勢做出更有力的回應。 美國政府除了將黎智英收為政治犯外,還應對破壞城市國家法治的中共黨員和香港司法機關實施針對性制裁。 它還應該在美國高級官員與中國大陸和香港同行的每次會談中提出賴和其他人的案件。

黎智英和香港理應得到正義。 他們不能指望香港政府交付。 美國和其他自由國家站出來的時機已經過去了。

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oliviaenos/2022/12/12/why-a-us-member-of-congress-should-adopt-jimmy-l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