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任命的法官廢除了針對德克薩斯青少年攜帶手槍的法律

週五,美國地方法官馬克·皮特曼 (Mark Pittman) 否決了德克薩斯州一項禁止 18 至 20 歲的人獲得在屋外攜帶手槍的許可證的法律。 該決定可能標誌著全國范圍內針對類似法律的一波案件的開始。

“根據第二修正案的文本,根據建國時代的歷史和傳統,法院得出結論認為,第二修正案保護了這一禁令。” 皮特曼寫道。 “因此,必須禁止德克薩斯州的法定計劃,禁止守法的 18 至 20 歲的人申請攜帶手槍的許可證。”

皮特曼法官在今年早些時候在紐約州步槍和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中應用了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的主要意見裁定此案,推翻了紐約關於要求攜帶手槍有正當理由的規定。 托馬斯的意見是有力的,不僅因為案件的特定結果,還因為它提出了一種相對極端的槍支案件裁決方式,即政府只有在能夠證明槍支歷史悠久的情況下才能對槍支進行監管。可追溯到 1791 年的特定類型的法規。

禁止年齡較大的青少年攜帶手槍並不是一個對槍支不友好的國家的一些奇怪的新規則。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對槍支友好的德克薩斯州也有這項法律。 “有很多法律——你知道,到處都有聯邦法律、州法律——禁止 18 到 20 歲的人攜帶手槍,”南德克薩斯法學院的 Charles Rocky Rhodes 教授解釋說。

該決定反映了托馬斯大法官方法的巨大影響。 1791 年,對於那些過去有“危險信號”的人、從事家庭暴力的人或購買半自動武器的人(當然還沒有發明),沒有關於槍支的法律。 皮特曼法官似乎在說,坦率地說,“任何事情都會發生”——國家無法控制 131 年前未被禁止的任何事情。

皮特曼法官並非別無選擇,只能像他一樣進行裁決。 儘管托馬斯大法官在紐約步槍協會案中以 6-3 的決定代表多數人發言,但兩名大法官就該決定的限制發表了一致意見。 布雷特·卡瓦大法官KAVA
諾和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分別寫道。 由於羅伯茨和卡瓦諾大法官以及三名反對者將構成與托馬斯大法官的推理相分離的多數,因此他們的意見非常重要。

他們的意見指出,法院並沒有阻止各州對攜帶手槍的許可實施標準。 卡瓦諾大法官指出,有 43 個州有法律要求獲得許可,但在某些地方還需要指紋識別、背景調查、心理健康記錄檢查以及槍支處理培訓等。

皮特曼法官確實擁有非常紮實的法律資歷,包括曾在多個機構擔任聯邦審判律師,並有擔任州法官的經驗。 然而,他並沒有受到所有人的歡迎。 在參議院,關於確認特朗普總統提名他的問題,幾乎有黨派路線的投票。 在場的所有共和黨人以及參議員喬·曼欽、基爾斯滕·西內馬和道格·瓊斯都投票給了他。 所有其他民主黨人都投了反對票。 因此,下一波像這樣的案件將如何在其他地方作出裁決,或許仍然是一個懸而未決的問題。

資料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charlestiefer/2022/08/26/trump-appointed-judge-strikes-down-law-against-texas-teenagers-carrying-handgu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