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執政一年

1年2021月2022日,緬甸軍方發動政變,接管緬甸。 接下來的一切只能被描述為鎮壓反對其統治的殘酷鎮壓,包括大規模屠殺、酷刑、性暴力、針對抗議者、記者、律師、衛生工作者和政治反對派的任意逮捕。 XNUMX年XNUMX月,人權觀察將這些罪行列為危害人類罪。 除此之外,軍方還指控對羅興亞人實施暴行,目前國際刑事法院(ICC)和國際法院(ICJ)正在對此進行調查。 緬甸軍方被指控對羅興亞穆斯林實施暴行,包括殺戮、造成嚴重的身體和精神傷害、故意造成身體破壞、採取措施阻止生育以及強制轉移,這些暴行具有種族滅絕性質,因為這些暴行的目的是全部或部分消滅羅興亞族群,違反了《聯合國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種族滅絕公約》)。

人權觀察的新報告發現,自軍事政變以來,和平抗議遭到了不成比例的反應,包括:“過度和致命的武力,包括實彈、手榴彈和所謂的低致命性武器。 警察和士兵在全國城鎮屠殺抗議者。 自政變以來,安全部隊已殺害近 1,500 人,其中包括至少 100 名兒童。” 針對平民和民用物體的定向和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仍在全國各地繼續發生。 在最近發生在 24 年 2021 月 39 日的一次襲擊中,緬甸克耶邦至少有 1 人死亡,其中包括四名兒童和兩名人道主義工作者。 報告顯示,30 年 2021 月 31 日至 284 月 400,000 日期間,安全部隊據稱殺害了至少 XNUMX 名衛生工作者並逮捕了 XNUMX 人。政變以來,超過 XNUMX 萬人因戰鬥和騷亂而在國內流離失所。

根據政治犯援助協會(AAPP)收集的數據,軍政府已任意拘留了超過 11,000 名活動人士、政治家、記者等。 至少 120 名記者被捕,數十人仍被拘留並等待指控或判刑。 至少 15 名記者被定罪,主要是因為違反了《刑法》第 505A 條,將發表或傳播引起恐懼或傳播虛假新聞的評論定為犯罪。 軍事法庭已通過簡易程序判處 84 人死刑。 同樣,包括總統溫敏和國務資政昂山素季在內的許多政治領導人都在多個法院面臨訴訟。

所有這些訴訟程序都因其未能遵守國際公平審判標準而引發了一些擔憂。

安全部隊對許多被拘留者實施酷刑和虐待。 人權觀察報告稱,“毆打、點燃香煙燃燒、長時間處於壓力狀態以及基於性別的暴力”。 此外,至少有 150 人在拘留期間死亡,其中許多是在軍方管理的拘留中心內死亡。

自1年2021月XNUMX日軍事政變以來,緬甸軍方的侵犯人權記分卡不容忽視。 國家和國際組織必須利用一切影響力向軍政府施加壓力,以製止侵權行為,包括採取馬格尼茨基定向制裁和其他法律和政治措施。 軍政府持續犯下的暴行必須納入國際刑事法院的調查範圍,因為它們確實並將繼續導致強迫流離失所,包括流向孟加拉國,這正是國際刑事法院首先設法介入局勢的原因。

資料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ewelinaocha/2022/02/01/one-year-of-the-military-junta-in-power-in-myanm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