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C負責人繼續推動對美國穩定幣發行人的銀行式監管

美國銀行監管機構貨幣監理署的領導人正在繼續推動拜登政府對穩定幣發行人進行銀行式監管。

8 月 XNUMX 日,代理貨幣審計長 Michael Hsu 在喬治城法學院向聽眾發表了「對穩定幣架構的思考」的演講。

實際上,Hsu 維持了總統工作小組的提議,即任何新法律都應將穩定幣的發行限制在“受保險的存款機構”,這一類別通常是銀行的同義詞。 值得注意的是,Hsu 與美國金融監管機構的大多數主要領導人都是 PWG 報告編寫團隊的成員。  

Hsu 似乎拒絕了最近為穩定幣發行創造多種許可路徑的替代提案,他說:“根據我的經驗,變化範圍越大,風險發行人就越有可能自爆,從而引發同行之間的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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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他認為對於不作為投資工具運作的穩定幣來說,這樣的類別可能更靈活: 

「銀行方式會更有效。 然而,有些人對過度負擔和效率低下表示擔憂。 如果穩定幣實體嚴格限於僅發行穩定幣並持有儲備以滿足贖回,我同意全面適用所有銀行監管要求將過於繁瑣。 如果穩定幣發行銀行的活動和風險狀況可以嚴格規定,一套量身定制的銀行監管要求可以平衡穩定性和效率。”

主導起草 PWG 報告的財政部官員 Nellie Liang 也提出了類似的論點,即銀行章程本身可能比人們普遍承認的更加靈活。 但這裡的一個核心爭議是,美國法律只要求銀行將一小部分存款保留為可立即贖回的現金。

儘管不同穩定幣的運作方式不同,但主要營運商的普遍做法是持有現金或短期國債的全額儲備。 一個值得注意的例外是 Tether 持有身份不明的商業票據,USDC 直到最近才嘗試過這種做法。 

雖然 Hsu 對加密產業的長期承諾保持懷疑,但他確實表示:

“開發者社區的快速增長、有關區塊鏈公司長期潛力的市場信號以及一系列政策制定者和政府的聲明和行動是不容忽視的。”

資料來源:https://www.theblockcrypto.com/linked/141278/occ-chief-continues-push-for-bank-style-regulation-for-stablecoin-issuers-in-the-us?utm_source=rss&utm_medium=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