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因涉嫌違反個人數據收集規定被歐盟罰款超過 400 億美元

背線

週三,歐盟隱私監管機構對 Facebook 和 Instagram 母公司 Meta 處以超過 400 億美元的罰款,指控這家社交媒體巨頭非法強迫用戶同意接收基於其在線活動的個性化廣告——這可能對該平台造成重大打擊,該平台計劃上訴。

關鍵事實

裁決 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Meta 在歐盟的主要監管機構)認定該公司在服務條款中放置了法律同意,迫使用戶接受定向廣告,並對該公司處以 390 億歐元(414 億美元)的罰款。

根據裁決,這些協議違反了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GDPR),該條例管理個人信息的收集。

監管機構發現 Meta 聲稱它可以根據合同必要性處理用戶數據的說法是不恰當的,給了平台三個月的時間來使其數據收集符合歐盟法律。

聲明 週三,這家社交媒體巨頭表示不同意該裁決,稱其做法“尊重 GDPR”,並且該公司計劃就“裁決和罰款的實質內容”提出上訴。

魂斗羅

Meta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決定不會阻止 Facebook 或 Instagram 廣告商通過歐盟成員國的個性化廣告吸引用戶。 該公司堅稱其平台“本質上是個性化的”,並且為用戶提供獨特定制的廣告是“服務的必要和基本部分”,並補充說社交媒體平台不針對個人進行個性化是“非常不尋常的”用戶。

關鍵背景

該裁決源於 2018 年針對 Facebook 和 Instagram 數據收集提出的兩起投訴。 向倡導組織歐洲數字權利中心 (NOYB) 提出投訴以及對 WhatsApp 和谷歌的投訴的奧地利隱私活動家 Max Schrems 爭論 Meta 的系統強制用戶同意其隱私政策以留在平台上。 歐盟也曾 罰款 去年,Meta 因 Facebook 和 Instagram 侵犯隱私和個人數據而被罰款四次,罰款近 800 億美元。

延伸閱讀

Meta 因基於在線活動發送廣告而被罰款超過 400 億美元 (華爾街日報)

Meta 的新年以超過 410 億美元的新歐盟隱私罰款開始 (技術緊縮)

根據歐盟法律,Meta 的廣告行為被裁定為非法 (紐約時報)

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brianbushard/2023/01/04/meta-fined-over-400-million-by-eu-for-alleged-personal-data-collection-viol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