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針對 EPA 的最新裁決中,最高法院再次對監管機構發起打擊

在另一項意識形態陣營以 6 比 3 的裁決中,最高法院限制了 EPA 應對全球暖化的能力。

然而,這項裁決的影響將遠遠超出美國環保署遏制氣候變遷的能力。 監管機構的狹隘劃分可能會減少所有聯邦機構的自由裁量權,這與自新政以來一直是保守派法學家長期追求的目標所採用的標準發生了徹底的轉變。

西弗吉尼亞訴 EPA 是最新的 一串案件 其中,法院在面對不明確的法定權力的情況下努力解決監管規則制定的範圍。

在做出這些決定時,法院歷來授予聯邦機構 很大的迴旋餘地 在解釋法規時,甚至 模棱兩可或過時的。 近年來,布雷特·卡瓦法官一直反對KAVA
以及其他保守派法學家 質疑 他們尋求形成更狹隘的監管權力視野時這種尊重的範圍。

為此,他們依賴「重大問題」原則等概念,該原則在多數意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 該概念宣稱,當一個機構實施具有「巨大經濟和政治意義」的規則時,只有在國會明確而權威地採取行動的情況下,它才必須這樣做。 已故大法官安東尼·斯卡利亞 (Antonin Scalia) 於 2001 年撰文 解釋了這個概念 他以其豐富多彩的散文而聞名:需要「對權威的文字承諾必須是明確的。 國會,」他繼續說道,“不會以含糊的條款或輔助條款改變監管計劃的基本細節——有人可能會說,它不會把大象藏在老鼠洞裡。”

多數人認為美國環保署缺乏「明確的國會授權」來制定如此深遠的計劃,因此在本案中適用了重大問題原則。 首席大法官小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 Jr.)在多數意見中寫道:“如此重大和後果的決定取決於國會本身,或根據該代表機構的明確授權行事的機構。”

EPA 的清潔電力計劃是在奧巴馬政府期間制定的,它依賴《清潔空氣法案》(該法案於1970 年通過,當時酸雨、煙霧和其他有毒空氣污染物是國會主要關注的環境問題),透過推動燃煤發電來限制溫室氣體排放。工業從根本轉變,擺脫燃燒碳基能源。

國會於 1990 年在兩黨支持下最後一次修訂該法案後, 未能更新法律 從那時起,儘管人們對氣候變遷的擔憂與日俱增。 無可否認,缺乏明確的法定權力一再迫使環保局 訴諸法律雜技 以因應全球暖化。

國會不作為 也領導美國環保署提出了清潔能源計畫。 儘管唐納德·特朗普總統推翻了奧巴馬的計劃,而拜登政府在法庭上辯稱,它已經放棄了清潔能源計劃,這將使現階段的司法程序為時過早,但法官們同意就美國環保署監管清潔能源計畫的權力範圍做出裁決。電力業。

確定監管機構的範圍一直是法院的常見職責。 在監管過程的每一步,反對環保署舉措的行業團體、受監管公司和州政府都發起了訴訟,質疑該機構的政策。 正如本案一樣,缺乏立法指導,迫使法院成為環保署是否已採取行動的最終仲裁者。 超出法定權限. 。 In在 EPA v. EME 荷馬城市世代例如,在 2014 年判決的一個案件中,法院解釋說,由於“缺乏決定性的法定指令來指導”,環保局必須找到一種“合理的方式來填補國會留下的空白”。 ’”

儘管法院在近幾十年來就法定權力的概念發布了一系列混合裁決,但對重大問題原則的擴大依賴日益成為通常給予聯邦機構的廣泛尊重的一個重要例外。

法院最近依據該原則 拒絕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全國暫停驅逐令 體現了法律概念的深遠影響。 法院認為,由於 CDC 的命令影響了全國 80% 以上的地區,因此該行動要求“國會在授權某個機構行使‘具有巨大經濟和政治意義’的權力時必須明確表態。”

擴大該原則的使用將是對監管權力的重大打擊,並對能源產業等受到嚴格監管的產業來說是福音。

儘管法官埃琳娜·卡根提出的反對意見主要主張對《清潔空氣法》採取不同的解釋,但它質疑多數人應用文本主義的誠意,文本主義是斯卡利亞推廣的一種解釋工具,多數人在本案中應用文本主義來支持其對主要內容的使用。質疑教義。 「現任法院只有在適合的情況下才是文本主義者。 當這種方法阻礙更廣泛的目標時,」卡根寫道,“像‘重大問題主義’這樣的特殊準則就會神奇地以無文本卡片的形式出現。”

在大多數人對行政國家的攻擊中,她宣稱,「法院任命自己——而不是國會或專家機構——氣候政策的決策者。 我想不出還有比這更可怕的事情了。”

資料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michaelbobelian/2022/06/30/in-its-latest-ruling-against-the-epa-the-supreme-court-strikes-another-blow-against -監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