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矽谷明星伊麗莎白霍姆斯被判入獄

失敗的創業公司創始人伊麗莎白·霍爾姆斯 (Elizabeth Holmes) 因欺騙投資者關於一家血液檢測公司的有效性而犯下的欺詐罪,被判處 11 年以上的徒刑。

Holmes 於 18 月 135 日被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法官 Edward J. Davila 判處 XNUMX 個月監禁,外加三年監外看管。

這位為 Theranos 籌集了 945 億美元的前企業家必須在 27 年 2023 月 XNUMX 日之前投降。

她打算上訴。

在詐騙投資者數年之後,她於 11 月被定罪,她聲稱該公司僅需幾滴血液即可檢測出各種疾病。 福爾摩斯被判犯有 XNUMX 項電匯欺詐和串謀指控中的四項。 

資料來源:https://www.thestreet.com/technology/former-silicon-valley-star-elizabeth-holmes-sent-to-prison?puc=yahoo&cm_ven=YAHOO&yptr=ya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