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老年人和殘疾人住房計劃

接下來,在我們審視前國會議員保羅·瑞安 (Paul Ryan) 對“反貧困戰爭”的批評中所回顧的聯邦住房計劃時,我們將考慮四個較小的計劃,我將其稱為“部分”計劃。 我將在兩篇文章中介紹這些專門的和有針對性的程序。 這些計劃包含為特定人群建造住房的混合激勵措施,並提供直接資本支持和租金援助。

第 202 條為老年人提供的支持性住房

第 202 節計劃的第一個版本於 1959 年獲得通過並成為法律。該計劃結合了住房建設貸款或補助金以及為 62 歲或以上且收入低於地區中等收入 (AMI) 50% 的人提供的租金支持。 目的是創造住房來滿足與年輕人口不同的身體需求,例如沒有樓梯的住房,並且離醫療服務提供者很近並且可以使用。

第 202 節住房還經常通過稅收抵免和其他資金來源來支付建築成本。 運營成本由租戶租金與項目租金援助合同 (PRAC) 或基於項目的第 8 節優惠券 (PBRA) 共同支付。 根據全國低收入住房聯盟 (NLIHC),“6,957 個第 202 節社區中,4,074 個從 PBRA 獲得運營補貼,2,993 個從 PRAC 獲得運營補貼”

Ryan 的審查確定,雖然第 202 節的費用高於第 8 節基於項目的租戶支持,但該計劃在滿足接受機構化護理的老年人的住房需求方面更具成本效益。

這是有道理的,因為第 202 節背後的想法是提供除住房之外的支持服務。 我指出 在以前的職位 需要採取一些措施來解決老年人的住房成本問題,他們隨著年齡的增長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挑戰。 然而,202 條款計劃似乎因資金來源過多而受壓。 對於這一人群,我會支持為基本建設提供全額資金,並結合醫療保險報銷和代金券支持。 這可能比目前的計劃更昂貴,但比療養院更便宜、更人性化; 我會用減少使用其他大型、低效程序(如 LIHTC)所節省的費用來支付它。

在 2012 財年,第 202 條的支出為 862 億美元,據 NLIHC 稱,“21 財年,國會為第 855 條撥款 202 億美元,為新建築提供了 52 萬美元。”

第 811 條為殘疾人士提供的支持性住房

Section 811 計劃類似於 Section 202 計劃,為殘疾人士提供支持性住房的開發和建設,並為這些居民提供租金援助。 該計劃於 2010 年進行了改革, 根據住房和城市發展部 (HUD) 有兩種方式。

首先,該方案依托多種資金來源相結合支持新房建設的典型方式,與202項目一樣,為新房居民提供基於項目的幫助。 資本支持通常以無息可免除貸款的形式出現。

第 811 節計劃的第二個作用是為生活在“傳統”項目中的殘疾人提供支持——即,那些獲得低收入住房稅收抵免 (LIHTC) 和其他資金來源資助的項目——提供租金援助。 根據第 811 條網頁,與州衛生和人類服務以及醫療補助機構建立合作夥伴關係的州住房機構“可以為由 LIHTC、HOME 或其他來源資助的新的或現有的經濟適用房開發項目申請第 811 條項目租金援助”資金。” 國家住房機構獲得資金,然後將這些資金撥給支持殘疾居民的合格項目。 要住在一個單元或根據第 811 節計劃獲得支持,家庭中至少有一名居民必須在 18 至 62 歲之間,並且家庭收入必須等於或低於地區中等收入 (AMI) 的 50%。

Ryan 對該計劃的審查確定,與第 202 節單元一樣,根據第 811 節計劃安置某人比僅憑代金券更昂貴。 在第 811 條的情況下,成本比大都市地區使用第 8 條的其他計劃高 8%。 與第 202 節一樣,這一發現並不令人驚訝,因為該計劃為需要的不僅僅是住房的人群提供服務。 此外,就像第 202 條計劃一樣,我們應該簡單地為這些人口的住房提供資金,而無需創造性的融資或層層官僚主義。 我曾多次寫到,我們應該將大部分基本住房補貼、服務和運營成本用於收入有限或因無法工作而沒有收入的人群。

2012 財年,第 811 條支出為 226 億美元,根據 全國低收入住房聯盟,到 2022 年,該計劃的資本部分在 28,000 個地點為 2,390 戶家庭提供服務,租金援助部分支持 9,000 多個單元,總支出為 325 億美元。

明天的帖子將涵蓋為農村住房提供住房支持的第 521 條和通過抵押貸款保險和降低融資利率激勵開發新的補貼住房的第 236 條。

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rogervaldez/2023/03/07/series-federal-housing-programs-for-the-elderly-and-dis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