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最高法院受理哈佛和北卡羅來納大學的案件,平權行動很快就會被推翻

背線

美國最高法院週一宣布,將審理挑戰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UNC)平權行動政策的案件,這些政策在招生時考慮了種族因素,這可能會推翻幾十年來的平權行動做法,威脅到全國學院和大學多元化的進步。

關鍵事實

法院宣布將在不發表評論的情況下審理這些案件,目前尚不清楚這些案件是在本學期審理還是在最高法院下一個學期(十月)開始後審理。

學生公平招生組織(SFFA)起訴哈佛大學,稱其在招生過程中歧視亞裔美國申請者,並不公平地偏袒其他有色人種申請者,指責該校在招生過程中使用「種族等級制度」。

該組織還起訴北卡羅來納大學,以涵蓋公立和私立大學,並指出北卡羅來納大學是美國最古老的公立大學,並聲稱該大學的政策不保證種族中立,違反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護條款。

哈佛大學和北卡羅來納大學否認了他們的平權行動政策具有歧視性的指控,並辯稱它們符合先前支持這一做法的法院裁決,北卡羅來納大學表示,它在招生過程中「靈活地將種族視為眾多因素中的一個因素」。

哈佛表示,在招生中消除種族因素將導致“多樣性急劇下降”,並指出完全排除種族因素將使該校黑人學生的入學率從佔學生總數的14% 減少到6%,而西班牙裔學生的入學率則從14% 降至9%。入學率從 XNUMX% 降至 XNUMX%。

地方法院和上訴法院都做出了對哈佛有利的裁決,並維持了其招生政策,地區法院做出了對北卡羅來納大學有利的裁決,但SFFA 在上訴法院做出裁決之前向最高法院上訴,以便與哈佛案件一起審理。

需要注意什麼

最高法院過去曾多次擱置平權法案,但鑑於保守派在最高法院以 6 比 3 佔多數,人們擔心該法案現在會被推翻。 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法官和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法官過去已經裁定反對平權行動,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也曾如此寫道:“這是一項骯髒的行為,因為我們按種族來劃分。”

重要報價

SFFA 在最高法院的訴狀中稱,“哈佛大學對亞裔美國申請人的虐待令人震驚”,並稱此案是“法院毫不猶豫地審理的那種重要的個人權利糾紛”。 「如果被告是任何受第六章管轄的大學,則有必要進行審查。 但這不僅僅是任何一所大學。 這是哈佛。” 

首席批評家

哈佛大學在反對SFFA 的申訴中寫道,最高法院過去關於平權行動的裁決「發出了一個強有力的信號,即多元化對於讓個人做好準備工作並作為公民參與我們的多元化民主至關重要」。 「美國人已經開始將多元化視為學習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並相信通往領導力的道路向所有人開放。 此時推翻這些案件將削弱公眾對這些基本原則的信心。”

關鍵背景

確保種族多樣性的「平權行動」概念可以追溯到 1965 年的一項行政命令,該命令告訴雇主「採取平權行動,確保在就業的各個方面提供平等機會」。 隨後,最高法院在1978 年的一項裁決中正式批准了大學招生中的平權行動,該裁決發現大學可以根據憲法將種族視為其招生過程的一部分,儘管它廢除了使用配額制度將一定數量的入學名額分配給特定種族學生的學校。 此後,最高法院在2003 年和2016 年多次擱置平權行動政策,儘管它推翻了密西根大學的“評分制度”,該制度自動為代表性不足的少數族裔的申請提供足夠的分數,以確保入學。 雖然平權行動政策的批評者認為這些政策歧視白人和亞裔美國學生,但支持者表示這種做法對於確保大學和整個勞動市場的多樣性是必要的。 哈佛還聲稱,在招生時不考慮種族將會「對哈佛創造促進跨種族互動、減輕疏遠和孤立感的環境的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切線

川普政府強烈支持針對哈佛的案件,在 2018 年案件提交下級法院時提交了一份支持 SFFA 的簡報,並對耶魯大學提出了單獨的平權行動申訴,但拜登政府後來撤銷了這些申訴。 SFFA 的首席律師 William Cosovoy 曾代表前總統唐納德·川普處理有關公佈其納稅申報表的私人訴訟。 然而,拜登政府去年 XNUMX 月告訴最高法院,不應受理哈佛案件,稱下級法院支持該校政策的裁決是正確的,該案「不適合法院推翻其先前的判決」。平權行動裁決。

延伸閱讀

最高法院的案件可能結束平權行動,解釋(Vox)

最高法院關於平權行動的關鍵案件的時間表(紐約時報)

法官考慮哈佛大學招生中的種族問題(美聯社)

北卡羅來納大學和民權倡議者要求最高法院迴避平權行動挑戰(CNN)

資料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alisondurkee/2022/01/24/affirmative-action-could-soon-be-overturned-as-supreme-court-takes-up-harvard-and-unc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