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 高管是否魯莽? 加密貨幣律師在訴訟中激起驚人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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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米瓦博爾德·奧拉吉德

加密律師認為 Ripple 高管有更好的機會進行簡易判決

2020年XNUMX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 Ripple 以及它的兩位高管:首席執行官布拉德利加林豪斯和聯合創始人克里斯蒂安拉森。

SEC 稱,Ripple 高管魯莽地無視事實,“據稱 XRP 相當於未經註冊的證券銷售”。

此後,這兩位高管於 2021 年 XNUMX 月提出駁回針對他們提起的個人訴訟。

雖然法官 否認 今年 XNUMX 月 SEC 要求打擊 Ripple 的公正辯護,個別被告要求駁回對他們提起訴訟的動議也被駁回。

據市場觀察人士稱,如果 Ripple 敗訴,聯合創始人 Chris Larsen 可能需要支付 450 億美元和首席執行官 Brad Garlinghouse 150 億美元的非法所得罰款。

驚人的事實

根據 CryptoLaw 創始人的說法 約翰·迪頓, Ripple 高管在簡易判決中比 SEC 更有機會。 他提出了11個事實來支持這一論點。 這包括允許 SEC 執法律師在 2019 年 XNUMX 月之前擁有和交易 XRP 的事實。

2014 年和 2015 年,USGAO 將 XRP 與 FinCEN 和 DOJ 一起歸類為“虛擬貨幣”,迫使 Ripple 向 FinCEN 而不是 SEC 登記 XRP 銷售。 同樣在 2015 年,CFTC 表示比特幣和其他類似的加密貨幣是“適當分類的商品”。

另一個引人注目的事實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 2019 年發布了其數字資產框架,指出任何可以立即用於支付並作為法定貨幣替代品的加密資產“不太可能滿足 Howey”,這是 XRP 用例.

據 Deaton 稱,2013 年,Chris Larsen 向 SEC、CFTC 和其他機構介紹了 Ripple 通過利用 XRP 破壞全球支付系統的計劃。

Deaton 還補充說,2018 年 XNUMX 月,SEC 執法律師撰寫了一份 XRP Howey 備忘錄,分析 XRP 是否滿足 Howey 測試,最終不建議執法或停止命令。

根據律師 Jeremy Hogan 的說法,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一個完全不同(也更難)的法律標準來證明 Ripple 的高管,這與 CryptoLaw 創始人 John Deaton 似乎正在描繪的場景相同。

來源:https://u.today/were-ripple-executives-reckless-crypto-lawyer-stirs-up-striking-facts-in-lawsu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