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採取行動規範加密資產市場

XNUMX月的最後一天,歐盟就如何監管加密資產行業達成了協議, 為加密資產市場(MiCA)開綠燈是歐盟監管 27 個成員國該行業的主要立法提案。 一天前的 29 月 XNUMX 日,歐洲議會成員國的立法者已經通過了《資金轉移條例》(ToFR),該條例對加密資產施加了合規標準,以打擊該行業的洗錢風險。 

鑑於這種情況,今天我們將進一步探討這兩項立法,由於其範圍廣泛,可以作為歐盟 27 個國家以外的其他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 (FATF) 成員的參數。 因為不僅了解結果,還了解導致我們走到現在的事件總是很好的,讓我們回到幾年前。

FATF與新頒布的歐盟立法的關係

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是一個全球政府間組織。 其成員包括大多數主要民族國家和歐盟。 FATF 不是民主選舉的機構; 它由國家指定的代表組成。 這些代表致力於就各國應如何制定反洗錢和其他金融監管政策制定建議(指南)。 儘管這些所謂的建議不具有約束力,但如果一個成員國拒絕執行它們,可能會產生嚴重的外交和財政後果。

沿著這些思路,FATF 在 2015 年發布的一份文件中發布了第一份關於加密資產的指導方針,同年巴西等國家開始辯論第一份關於加密貨幣的法案。 這是 2015 年的第一份文件,反映了美國監管機構金融犯罪執法網絡的現有政策,並於 2019 年重新評估,並於 28 年 2021 月 XNUMX 日發布了一份新文件 標題 “基於風險的虛擬資產和 VASP 方法更新指南”發布,其中包含 FATF 當前的虛擬資產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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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歐盟、美國和其他 FATF 成員努力規範加密市場的原因之一,此外還有消費者保護等眾所周知的原因。

例如,如果我們看看 29 個司法管轄區中的 98 個,其議會已經 立法 關於“旅行規則”,所有這些公司都遵循了 FATF 的建議,以確保涉及加密資產的服務提供商向貨幣當局核實並向其報告其客戶是誰。

歐洲數字金融一攬子計劃

MiCA 是立法提案之一 在數字金融包框架內開發 由歐盟委員會於 2020 年推出。該數字金融一攬子計劃的主要目標是促進歐盟金融部門的競爭力和創新,將歐洲確立為全球標準制定者,並為數字金融和現代金融提供消費者保護。付款。

在這種情況下,兩項立法提案——DLT 試點制度和加密資產市場提案——是在歐洲數字金融一攬子框架內採取的第一個切實行動。 2020 年 XNUMX 月,歐盟委員會通過了這些提案以及《資金轉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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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立法舉措是根據 資本市場聯盟是 2014 年的一項舉措,旨在在整個歐盟建立單一資本市場,以減少宏觀經濟利益的障礙。 需要指出的是,每項提案都只是一個法案草案,需要得到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27個成員國的審議才能生效。

為此,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的政治談判小組分別於 29 月 30 日和 XNUMX 日簽署了關於 ToFR 和 MiCA 的兩項“臨時”協議。 這些協議仍然是臨時性的,因為它們需要通過歐盟經濟和貨幣事務委員會,然後進行全體投票,才能生效。

那麼,讓我們看一下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的政治談判團隊就加密市場(加密貨幣和資產支持的代幣,如穩定幣)達成的主要條款。

《資金轉移條例》的主要“批准”主題

29月XNUMX日,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政治談判小組 議定 關於歐洲大陸 ToFR 的規定,也稱為“旅行規則”。 這些規則詳細說明了交易所、非託管錢包(如 Ledger 和 Trezor)和自託管錢包(如 MetaMask)等提供商之間加密資產轉移應遵守的具體要求,填補了現有歐洲貨幣立法框架的重大空白洗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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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批准的內容中,按照 FATF 的建議,主要議題如下: 1)所有加密資產轉移都必須與真實身份相關聯,無論價值如何(零門檻可追溯性); 2) 涉及加密資產的服務提供商——歐洲立法將其稱為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或 VASP——將不得不收集有關發行人和他們執行的轉賬的受益人的信息; 3) 所有在任何歐盟成員國提供加密相關服務的公司都將成為現有反洗錢指令下的義務實體; 4) 非託管錢包(即未由第三方託管的錢包)將受到規則的影響,因為 VASP 將被要求收集和存儲有關其客戶轉賬的信息; 5) 當歐盟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與非歐盟實體互動時,也將適用增強的合規措施; 6) 關於數據保護,旅行規則數據將受到歐洲數據保護法、通用數據保護條例 (GDPR) 的嚴格要求; 7) 歐洲數據保護委員會 (EDPB) 將負責定義如何將 GDPR 要求應用於加密傳輸的旅行規則數據傳輸的技術規範; 8) 代表另一個 VASP 進行轉賬的中間 VASP 將被包括在範圍內,並將被要求沿鏈收集和傳輸有關初始發起人和受益人的信息。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歐洲ToFR似乎完全遵循了建議 供奉 FATF 建議 16。也就是說,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彼此共享客戶數據是不夠的。 必須對其客戶進行交易的其他 VASP 進行盡職調查,例如檢查其他 VASP 是否執行“了解您的客戶”檢查並製定反洗錢/打擊資助恐怖主義 (AML/CFT) 政策,或促進與客戶的交易高風險交易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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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這項關於 ToFR 的協議必須在歐盟官方公報上發布之前同時獲得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批准,並且將在其生效後不遲於 18 個月內開始——無需等待正在對反洗錢和反恐指令進行改革。

加密資產市場的主要“批准”點

MiCA 是監管歐洲加密行業的關鍵立法提案,儘管它不是歐洲數字金融一攬子計劃中的唯一一項。 這是全球範圍內加密活躍行業的第一個監管框架,因為它的批准規定了歐盟所有 27 個成員國必須遵守的規則。

如前所述,歐盟理事會、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的談判代表在法國擔任主席國期間,在 30 月 XNUMX 日的政治審判期間就加密資產市場 (MiCA) 提案的監管達成協議。

本協議通過的要點如下:

  • 歐洲證券和市場管理局(ESMA)和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將擁有乾預權,在投資者保護、市場誠信或金融穩定受到威脅的情況下,禁止或限制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提供,以及加密資產的營銷、分銷或銷售。
  • ESMA 還將發揮重要的協調作用,以確保對客戶群超過 15 萬的最大 VASP 進行一致的監管。
  • ESMA 將負責制定方法論和可持續性指標來衡量 加密資產對氣候的影響,以及對用於發行加密資產的共識機制進行分類,分析其能源使用和激勵結構。 在這裡,值得注意的是,最近,歐洲議會經濟和貨幣事務委員會決定從 MiCA 中(以 32 票對 24 票)排除擬議的法律條款,該條款旨在禁止在 27 個歐盟成員國中使用由“工作量證明”算法提供支持的加密貨幣。
  • ESMA 將根據主管當局、第三國監管機構提交的信息或 ESMA 確定的信息,對未經授權在歐盟運營的第三國實體進行註冊。 主管當局將對上市實體擁有深遠的權力。
  • 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將受到強有力的反洗錢保障措施的約束。
  • 歐盟 VASP 必須在歐盟設立並擁有實質性管理,包括在其申請授權的成員國設有常駐董事和註冊辦事處。 將對管理層、持有 VASP 合格股份的人員或關係密切的人員進行嚴格檢查。 如果不滿足反洗錢保障措施,則應拒絕授權。
  • 交易所將對由於本應避免的黑客攻擊或操作故障而給客戶造成的損害或損失承擔責任。 對於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券商必須提供白皮書,並對所提供的任何誤導性信息承擔責任。 在這裡,了解加密資產類型之間的區別非常重要。 加密貨幣和代幣都是加密資產的類型,兩者都被用作存儲和交易價值的方式。 它們之間的主要區別是邏輯上的:加密貨幣代表“嵌入式”或“本機”價值轉移; 代幣代表“可定制”或“可編程”的價值轉移。 加密貨幣是給定區塊鏈上代表貨幣價值的“原生”數字資產。 你無法對加密貨幣進行編程; 也就是說,您無法更改加密貨幣的特徵,這些特徵是在其本機區塊鏈中確定的。 另一方面,代幣是一種可定制/可編程的數字資產,運行在第二代或第三代區塊鏈上,支持更先進的智能合約,例如以太坊、Tezos、Rostock (RSK) 和Solana 等。
  • VASP 必須隔離客戶的資產。 這意味著即使經紀公司破產,加密資產也不會受到影響。
  • VASP 必須就與加密貨幣活動相關的全部或部分波動和損失風險向投資者發出明確警告,並遵守內幕交易披露規則。 嚴禁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
  • 穩定幣已受到更加嚴格的規則約束:1)穩定幣發行人將被要求維持儲備金以涵蓋所有索賠,並為持有人提供永久贖回權; 2)如果發生破產,儲備金將得到充分保護,這對於像 Terra 這樣的情況會產生影響。

MiCA 提案於 2020 年首次提出,在達到這一點之前經歷了多次迭代,其中一些擬議的立法條款被證明比其他條款更具爭議性,例如 的NFT 仍在範圍之外,但主管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重新分類。 也就是說,不可替代的代幣已被排除在新規則之外——儘管在 MiCA 和解討論中,有人指出 NFT 可能會在晚些時候納入 MiCA 提案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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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該 MiCA 協議中未包含 DeFi 和加密借貸,但必須在其生效後的 18 個月內提交一份可能包含新立法提案的報告。

至於穩定幣,考慮禁止它們。 但是,最終的共識仍然是,在歐盟範圍內禁止或完全限制使用穩定幣與歐盟為促進金融部門創新而設定的目標不一致。

最後的考慮

在 ToFR 和 MiCA 協議被報導後不久,一些人批評了 ToFR,例如指出,雖然立法者已經盡了自己的一份力量,但批准的來源和接收者識別措施將只適用於中央銀行數字貨幣,而不適用於以隱私為重點的區塊鏈Monero 和 Dash 等網絡。

其他人則認為需要一個協調和全面的框架,如 MiCA 提案,該提案為行業參與者帶來監管清晰度和界限,以便能夠在各個歐盟成員國安全地開展業務。

您認為歐洲政策制定者是否能夠利用這個機會為數字資產建立堅實的監管框架,以促進負責任的創新並阻止不良行為者? 還是您認為新的交易方式會出現,阻礙加密資產零門檻的溯源? 您是否認為需要進行監管以防止損失超過 $ 1萬億 最近幾週數字資產行業的價值 宣布 算法穩定幣的風險? 或者您認為市場自律就足夠了?

確實,市場調整正在撼動許多騙子和欺詐者。 但不幸的是,它也傷害了數百萬小投資者及其家人。 無論定位如何,作為一個行業,加密行業都需要牢記對用戶的責任,這些用戶可以是老練的投資者和技術專家,也可以是對複雜金融工具知之甚少的人。

本文不包含投資建議或建議。 每項投資和交易動作都涉及風險,讀者在做出決定時應進行自己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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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蒂亞娜(Tatiana Revoredo) 是牛津區塊鏈基金會的創始成員,也是牛津大學賽德商學院的區塊鏈戰略家。 此外,她還是麻省理工學院區塊鏈商業應用專家,也是全球戰略的首席戰略官。 Tatiana 曾受歐洲議會邀請參加洲際區塊鏈會議,並受巴西議會邀請參加第 2303/2015 號法案的公開聽證會。 她是兩本書的作者: 區塊鏈:Tudo O QueVocêPrecisa Saber國際場景中的加密貨幣:中央銀行,政府和當局對加密貨幣的立場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