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即將創建一個新的反洗錢監管機構來監督加密貨幣

歐盟準備建立一個全新的監管機構,對加密貨幣進行直接監督。

雖然加密行業的注意力一直在加密資產監管市場和有爭議的 資金轉移監管,這些是更廣泛的歐盟反洗錢 (AML) 政策的一部分,將對所有金融機構產生重大影響。

歐盟委員會 發布 去年 6 月,它提出了第六條指令 AML/CFT 或 AMLDXNUMX。 歐洲理事會發布了 版本 上個月。 歐洲議會將在八月假期結束後著手處理。 一旦通過其版本的法規,這三個機構將進入基本上不透明的談判,稱為三部曲。 

新立法的核心是建立一個歐盟範圍內的反洗錢監管機構。 儘管立法機構仍需要談判,但似乎很少有分歧認為需要這樣的常規,以及它應該對歐盟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進行直接監督。 

過去,在呼籲對加密貨幣進行監管方面,歐洲議會一直是三個機構中最激進的。 因此,該機構特別不可能反對讓未來的監管機構直接監督加密貨幣。  

根據委員會和法律顧問的版本,該監管機構被稱為“反洗錢局”或“AMLA”,將至少直接監控作為金融服務商的“高風險”加密貨幣公司。 

與 The Block 共享的議會簡報對新系統進行瞭如下描述: 

“歐盟層面的監管由中心輻射模型組成——即歐盟層面的監管者有能力直接監管某些金融機構 (FI),間接監管 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協調,以及監督 非金融部門作為第一步。”

這個國際機構將是歐盟的一個重大轉變。 之前的反洗錢指令——尤其是 2015 年和 2018 年的四項和五項指令——為成員國建立了收集和提供某些數據的標準,例如有關公司實益所有權的信息。 

這些登記處是不同地採用法規的一個很好的例子。 即使在提供免費訪問公司信息的國家(遠非全部)中,可用信息也有很大差異。 下面的圖表說明了各國提供的各種此類信息。

資源: 數據透明 截至2021

事實上,某些公司註冊機構背後的不透明性使得像幣安這樣的加密公司能夠 吹捧馬耳他監管多年

AMLD5 規定成員國應將加密貨幣交易所視為金融機構。 但該實施由成員國決定。 歐盟機構可以追索成員國,但總體報告要求不會導致工會機構。

“如果 [a member] 沒有正確執行,那麼歐盟委員會有權將馬耳他等人帶到歐洲法院。 但他們正在嘗試做的另一種方式是通過歐盟法規對其進行協調,”Teneo 的律師 Tomasz Krawczyk 解釋說,他是 AMLD4 背後談判的一部分。 

實施的時間表將取決於歐洲議會之間的談判以及隨後涉及委員會的三部曲。 該法規的實施——包括反洗錢法的人員配備——將需要數年時間。 但似乎毫無疑問,這樣的監管機構確實即將到來。 

貿易協會歐盟加密貨幣倡議在給 The Block 的消息中說:“確保 AMLA 擁有足夠熟練的員工來處理與去中心化網絡交互所需的最先進技術至關重要。”

截至發稿時,荷蘭歐洲議會議員兼法案報告員 Paul Tang 沒有回復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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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www.theblock.co/post/163556/the-eu-is-on-the-verge-of-creating-a-new-aml-regulator-that-will-oversee-crypto?utm_source= rss&utm_medium=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