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裁定沒有關於加密貨幣的利益限制法

加密空間的未來道路上存在很多障礙。 一些知名人士將這個空間視為數字貨幣銀行,而有些人甚至不考慮加密貨幣。

今天,韓國一家法院明確表示,適用於傳統貨幣貸款的任何法定利息限制均不適用於以太坊、比特幣或任何其他加密貨幣,因為它們不能被視為貨幣。

加密貨幣不是“錢”

據當地媒體今天報導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和解庭第 22 庭副庭長 Chung Jae-hee 聲稱加密貨幣不是金錢。

然而,聽證會支持 30 月 XNUMX 日提交的文件,當時一家比特幣管理公司 A 對 B 公司提起訴訟,要求其不償還比特幣貸款。 這些公司的原始名稱沒有透露。  

2020 年 30 月,兩家公司簽署了一項協議(虛擬資產借貸協議),A 公司在 604 個月內向 B 借出 5 個比特幣(60 萬美元),以按月償還貸款。 B 公司同意每月 XNUMX% 的利率,即每年 XNUMX%。

但是,B公司負債累累,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歸還比特幣貸款,這使A公司合法化,可以對B提起訴訟。 

作為對這些文件的回應,B 公司稱 A 違反了兩項法律。 第一個是《信貸業務登記和金融用戶保護法》,限制貸款最高年利率不得超過24%,一個是《利息限制法》。

沒有加密貨幣規則!

法院對B的上述訴狀表示:“《利息限制法》和《貸款業務法》限制了貨幣和貨幣借貸的最高利率,由於本案合同標的物是比特幣,而不是錢,《利息限制法》和《貸款業務法》不適用。”

法院命令 B 公司將藉來的比特幣歸還給 A 公司,或者在庭審結束時將比特幣轉換為市場價格後償還。 但是,法院對 B 應支付的利息金額保密。 

在韓國監管機構採取措施在該國構建加密貨幣監管基礎設施之後,法院舉行了聽證會。 上個月,地方當局就 LUNA 的投資安全向 Terra 首席執行官兼創始人 Do Kwon 發出了逮捕令。

因此,韓國中央當局正在實施“數字資產基本法”,目的是使安全和非安全代幣的加密貨幣合法化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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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coinpedia.org/regulations/south-korea-court-rules-no-interest-limitation-act-on-cryp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