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合組織提出新的全球加密貨幣稅務報告規則

關鍵要點

  •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布了一份文件,揭示了一個報告框架,旨在徹底改革稅務機關在國際上共享與加密貨幣相關的信息的方式。
  • 擬議的規則將要求加密服務提供商收集廣泛的 KYC 數據並向每個客戶所在司法管轄區的稅務機關報告稅務信息。
  • 經合組織已邀請感興趣的各方在四月底之前對新提議的稅收規則發表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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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布了一份公眾諮詢文件,揭示了一個新的加密貨幣稅務報告框架,旨在徹底改革國際稅務機關共享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稅務信息的方式。

經合組織發布加密資產報告框架草案

新提案尋求將加密貨幣納入國際稅務報告製度。

今天,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出版 一份諮詢文件,尋求全球政策制定者對其新的加密貨幣稅務報告框架的意見。 指南草案提出的新盡職調查程序將要求提供加密貨幣託管和交易服務的個人和實體“識別其客戶”,並提供“每年為此類客戶進行交易和轉賬的總價值”。 ”

經合組織是一個政府間經濟組織,擁有 38 個成員國,其成立目的是促進針對共同問題的國際合作。 該組織應二十國集團的要求制定了加密資產報告框架,其中一些成員擔心加密貨幣可能會“被利用來破壞現有的國際稅收透明度舉措”,包括共同報告標準。

該框架旨在創建一個國際標準,用於在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和國際稅務機關之間收集和自動交換有關加密貨幣相關交易的信息。 根據新規則,加密貨幣服務提供商將必須收集廣泛的客戶識別數據並 報稅 向每個客戶的居住司法管轄區的稅務機關提供信息。

除了報告加密貨幣到加密貨幣和加密貨幣到法定貨幣的交易外,經合組織還在其框架草案中建議,加密服務應報告“加密資產的轉移”,這將使稅務機關能夠識別和跟踪非託管的加密貨幣錢包。用戶。 文件中寫道:“為了提高這些[轉移到非託管錢包]的可見性,CARF 還允許稅務機關選擇接收有關外部錢包地址列表的報告。”

除了中心化的加密貨幣交易外,OECD 對“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的定義還包括其他提供交易服務的中介機構,包括經紀人、交易商和加密 ATM 運營商。

最後,經合組織提出了對共同報告標準(一項國際稅務機關之間自動交換信息以打擊逃稅的標準)的修正案,以將央行數字貨幣和法定貨幣的其他數字表示形式納入該標準。

OECD 已邀請所有感興趣的各方在 20 月底之前對新提議的加密貨幣稅務報告規則發表評論,然後根據反饋最終確定規則並在 XNUMX 月更新 GXNUMX。

披露:在撰寫本文時,此功能的作者擁有ETH和其他幾種加密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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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cryptobriefing.com/oecd-proposes-new-global-crypto-tax-reporting-rules/?utm_source=main_feed&utm_medium=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