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協會和德州加密貨幣聯盟就「交易商規則」擴展起訴 SEC

區塊鏈協會和德州加密貨幣自由聯盟已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起訴訟,指控其擴大「交易商」的定義,不公平地將普通數位資產交易納入其中。該訴訟提交給德克薩斯州北區地方法院,認為該規則的廣泛範圍不公正地針對僅進行數位資產交易的個人。

SEC 面臨越來越大的加密貨幣壓力

根據官方聲明,區塊鏈協會(BA)和德州加密自由聯盟(CFAT)已對德州的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起訴訟。

BA 和 CFAT 認為 SEC 根據 1934 年《證券交易法》對「交易商」進行廣泛的定義,從而超出了其法律權力。

23 月 XNUMX 日,BA 宣布了這項法律行動,對 SEC 最近擴大「交易商規則」的決定提出質疑,這些行業組織認為,該規則正在阻礙美國數位資產領域的創新。

二月份,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推出了新的法規,擴大了「交易商」和「政府證券交易商」的定義。這項變更意味著加密貨幣市場的更多參與者現在必須註冊,成為自我監管機構的一部分,並遵守聯邦證券法。

該訴訟請求法院根據《行政程序法》裁定該規定“任意、反复無常或不依法”,並尋求禁令以阻止 SEC 執行該規定。

該訴訟稱,“由於該規則只關注交易的事後影響,‘交易商’的新定義可能會席捲所有形式的數位資產市場參與者,包括僅參與數位資產流動性池的用戶。”

訴訟指出,交易商的定義“明確排除為自己帳戶買賣證券的個人”,因此需要區分交易商和交易員。

SEC 希望進行非法監管

區塊鏈協會執行長克里斯汀‧史密斯(Kristin Smith)在一份聲明中批評了這項規定,稱其代表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然進行越權監管的另一個實例。

該聲明批評《交易商規則》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持續反對數位資產的一部分,聲稱該規則非法擴大了該機構的授權權力,可能會促使美國公司遷往海外,同時阻礙美國創新者。

該訴訟也凸顯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於哪些數位資產交易被視為證券的立場不明確,從而導致了業界的重大不確定性。它指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不一致做法,無論是透過聲明或執法,都讓業界不確定哪些數位資產屬於交易商規則。

加密貨幣市場正在給 SEC 帶來壓力,兩名 SEC 律師 Michael Welsh 和 Joseph Watkins 在受到一名聯邦法官的製裁後被迫辭職,該法官指控該機構在處理針對猶他州的案件時“嚴重濫用權力”總部位於加密貨幣公司Debt Box。

資料來源:https://coinpedia.org/news/blockchain-association-and-texas-crypto-alliance-sue-sec-over-dealer-rule-expan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