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監管機構在等待統一的同時審查加密資產分類

比利時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和市場管理局 (FSMA) 正在就其加密資產分類為證券、投資工具或金融工具的溝通徵求意見。 針對發行人、要約人和服務提供者,該機構的溝通將作為現有秩序的指導,直到實現歐洲監管協調。 

通訊是 意思 解決常見問題,但並不詳盡。 它附有逐步圖表,幫助讀者確定資產的分類。

納入工具的加密資產(通常是可交換或可替代的資產)可以根據歐盟(EU)招股說明書法規被歸類為證券,或根據歐盟招股說明書法被歸類為投資工具。 在這些情況下,MiFID(金融工具市場指令)行為規則適用。

如果資產沒有發行人,就像比特幣一樣(BTC)或以太(ETH),如果這些工具是由不產生法律關係的電腦代碼創建的,則原則上招股說明書法規、招股說明書法和 MiFID 規則不適用。 當。。。的時候 歐盟對加密資產市場的監管 (MiCA)生效,交易平台 將需要發佈白皮書 對於無發行者的代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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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表即使不是結論性的,也是簡單明了的。 納入工具並代表相當於利潤或損失份額或付款的權利的資產,如果可轉讓,則為證券;如果不可轉讓,則為投資工具。 如果該資產代表提供服務或產品的權利,並且根據具體情況分析,如果該資產具有投資特徵,那麼它就是一種投資工具。

FSMA 還警告說,無論資產的分類如何,它都將受到其他法律的約束,例如管理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規則。 31 月 XNUMX 日之前歡迎對通訊和圖表發表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