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競爭法案通過眾議院,但沒有關於加密的“災難性”規定

一項旨在解決供應鏈問題以保持美國經濟和企業競爭力的立法已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但該立法並未包含加密貨幣領域許多人批評的賦予財政部長關閉交易所權力的條款。

週五,眾議院以 222 票對 210 票通過了《美國競爭法案》,主要是按照黨派路線進行的。 康涅狄格州眾議員吉姆·希姆斯最初提出的條款似乎允許財政部長減少對涉嫌洗錢交易的金融機構的監管限制,並且不公開此事以納入公眾反饋。 然而,立法者本週早些時候修改了措辭,以保障《銀行保密法》目前的限制。 

在 Himes 基本上推翻其部分條款之前,非營利性加密貨幣政策倡導組織 Coin Center 批評該立法可能賦予“不受限制的單方面權力,禁止交易所和其他金融機構參與加密貨幣交易”。 北卡羅來納州眾議員特德·巴德(Ted Budd)也提議修改該條款,稱其為“巨大錯誤”:

巴德在 27 月 XNUMX 日的一份聲明中表示,“財政部不應在沒有提供完整的正當規則制定程序的情況下,單方面擁有做出全面經濟決策的權力。” “這項嚴厲的規定無助於美國與中國競爭,它會利用中國的高壓手段來扼殺我們國家的金融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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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法案接下來可能會提交參議院,在那裡可能會受到其他美國立法者的不同修正案的影響。 一旦兩院批准相同的法案,喬·拜登總統將能夠將其簽署成為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