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推出了 50 項影響監管、區塊鍊和 CBDC 政策的數字資產法案

第 118 屆國會已經達到了一個里程碑,迄今為止已經提出了 50 項法案和決議,這些法案和決議以多種方式涵蓋了加密貨幣監管領域。 法案的數量甚至不包括參議員帕特·圖米(R-PA)或眾議員喬什·戈特海默(Josh Gottheimer)(新澤西州)提出的穩定幣立法草案,也不包括經過廣泛討論但尚未公開的涵蓋整個數位資產監管的法案來自參議員辛西婭·盧米斯(懷俄明州共和黨)和克爾斯滕·吉利布蘭德(紐約州民主黨)的球體。

這些數字可能令人瞠目結舌,但絕不令人驚訝。 目前國會提出的立法數量反映了《基礎設施和投資就業法案》的通過,該法案於 2021 年成為法律,這是首次通過直接影響加密貨幣行業的新法律。 去年該法案成為法律後,加密貨幣市場持續飆升,直到最近的崩盤,媒體也大量報道了加密貨幣遊說活動的激增,以及試圖通過重大競選籌款影響政客的情況。 。

此外,數位資產對外交關係、貨幣政策、消費者保護等政策影響的類型,以及如何看待數位資產(無論是作為行業的證券還是商品)的解釋,已經引起了更多政策制定者的關注。 將多種政策影響與去中心化金融和 NFT 等新興技術相結合,使得探索該行業的新立法對於 DC 決策者來說是一條令人著迷且複雜的道路。

數位資產和分散式帳本技術的創新技術不僅具有顛覆性,而且還創造了新的政策場景,例如要求比特幣作為付款的勒索軟體和製裁,而烏克蘭已經能夠利用加密貨幣捐贈來惠及其軍事和援助。戰爭的人道主義危機,而美國則尋求制裁俄羅斯,不允許加密貨幣被用作其努力的後門。

基於價值技術基金會 (VT
VT
F),a 501(c)(3),所確定的 50 項法案分為六個不同類別。 這些類別包括加密稅收、央行數位貨幣(CBDC)、數位資產和數位資產證券監管處理的加密清晰度、支援區塊鏈技術,以及製裁、勒索軟體以及涉及中國或俄羅斯使用區塊鏈或加密貨幣的影響等問題,以及美國民選官員使用加密貨幣的存取和限制。 以下是對前三個類別的討論,明天將在第二部分中概述其餘三個類別。

一、加密貨幣稅收

HR 3684 於15 年2021 月1 日成為公法,並要求在2023 年XNUMX 月XNUMX 日之前根據加密貨幣稅務報告要求實施。《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提供了數位資產的定義,並為數位資產創建了新的定義。 “經紀人”,因為美國國稅局會出於所需的稅務報告的目的考慮某人,因為“…(考慮)負責定期提供代表他人實現數位資產轉移的任何服務的任何人。”

加密貨幣行業對這種措辭如何可能包括加密貨幣礦工、利益相關者和程式設計師表示反對,他們無法像加密貨幣交易所那樣獲得向國稅局 (IRS) 報告並遵守規定所需的資訊。法律。 雖然美國財政部正在頒布該行業需要如何遵守,但已經提出了至少五項法案,試圖修改或扭轉該立法的影響。

參議員 Ron Wyden(俄勒岡州民主黨)與參議員 Cynthia Lummis(懷俄明州共和黨)提出了 S.3249,這是一項兩黨法案,試圖更改原始法案中已商定的措辭; 然而,由於參議院辯論期間允許提出修正案的方式,該語言未能進入最終文本。 參議員特德·克魯茲(R-TX)尋求通過引入 S.3206 來完全廢除 HR 3684 的規定。

在眾議院,眾議員帕特里克·麥克亨利(R-NC) 尋求《美國保持創新法案》(HR 6006)「…出於稅務資訊報告的目的,擴大經紀人的定義,以包括任何符合以下條件的人(供考慮): )隨時準備在正常的貿易或業務過程中按照客戶的指示進行數位資產的銷售。” 這項關於誰是經紀人的新定義將澄清語言,並且是一項兩黨法案,眾議院有 19 名共同提案國,其中民主黨代表蒂姆·瑞安 (D-OH) 領先。 國會議員達倫·索托(D-FL) 也做出了兩次嘗試,以幫助澄清法案中的措辭:HR 5082(《加密貨幣稅收澄清法案》)和HR 5083(《加密貨幣稅收改革法案》 )。

除了現在的情況 公法117-58 以及改變數位資產稅務報告處理方式的法案,國會議員Tom Emmer(明尼蘇達州共和黨)此前曾提出《2021 年分叉資產納稅人安全港法案》(HR 3273),該法案將把以下資產排除在總收入之外:所得稅目的,以分叉可兌換虛擬貨幣形式收到的任何金額。 它還將建立一個安全港期,暫停對收到分叉可兌換虛擬貨幣的納稅人進行任何處罰,直到美國國稅局發布法規或指導,或頒布立法,明確要求。 國會女議員Susan K. Delbene(D-WA)和國會議員David Schweikert(R-AZ)提出了2022 年兩黨虛擬貨幣稅收公平法案(HR 6582),該法案將在收益不超過200 美元時免除使用虛擬貨幣進行的個人交易。 Delbene 表示,如果沒有最低限度的豁免,“...使得虛擬貨幣的日常使用幾乎不可能,阻礙人們使用它並抑制我們數位經濟的成長。”

二. 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票據

2021 年中央銀行數位貨幣研究法案(HR 2211) 由國會議員弗倫奇·希爾(R-AR) 和國會議員比爾·福斯特(D-IL) 提出,他們是最初向聯準會提出潛在需求的代表。 CBDC。 該法案將要求聯準會理事會(Fed)與貨幣監理署(OCC)、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財政部(財政部)、證券和監管機構協商。交易委員會(SEC) 和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研究引入CBDC 的影響。 該報告將重點關注個人和小型企業的包容性、可訪問性、安全性、隱私、便利性、速度和價格考慮因素、對貨幣政策的影響以及對全球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等。 拜登總統於 9 月 XNUMX 日發布的數位資產行政命令反映了該法案中的許多考慮因素,使 CBDC 的研究和潛在實施變得緊迫。

《21 世紀美元法案》(HR 3506) 也是由 Hill 發起並由國會議員 Jim Himes (D-CT) 共同發起,其中提出瞭如何保持美元作為世界儲備貨幣的整體方法,這當然包括 CBDC 的想法。 《自動促進社區法案》(HR 1030) 要求,作為 Covid-19 期間刺激付款的一部分,將提供一種新的「數位美元」支付方式,包括使用數位美元錢包接收資金的能力資金。 參議員Bill Hagerty (R-TN) 提出了一項由參議院九位共同提案人共同發起的法案(S. 2543),旨在深入研究中國創建自己的CBDC(通常稱為e)對國家安全的影響。- 中國新年。

Emmer 在眾議院提出了 HR 6415,Cruz 在參議院提出了該法案 (S. 3954),該法案限制了聯準會在可能引入的任何新 CBDC 方面與美國公眾互動的方式。 該法案稱,“......聯邦儲備銀行不得直接向個人提供產品或服務,代表個人維護帳戶,或直接向個人發行央行數位貨幣。” 同時,眾議員Stephen Lynch (D-MA) 提出了《電子現金法案》(HR 7231),該法案的重點是美國財政部創建一種數位美元來複製現金,這偏離了聯邦將創建的CBDC概念。預訂。

本屆大會也首次看到基於現有數位資產引入的 CBDC,在本例中是薩爾瓦多的比特幣。 隨著薩爾瓦多將數位貨幣定為法定貨幣,參議員James Risch (R-ID) 和參議員Ed Menendez (D-NJ),分別是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的高級成員和主席,提出了《薩爾瓦多加密貨幣問責法案》 (ACES) 法 (S. 3666)。 該法案表達了對薩爾瓦多在貨幣政策中採取這一步驟的決定的擔憂,並將促使美國國務院研究對美國和全球金融體系的各種潛在影響。

三. 明確數位資產和數位資產證券的監管處理

《區塊鏈監管確定性法案》(HR 5045)由 Emmer 提出,為「非控制性」區塊鏈服務和軟體開發人員提供保護。 這將防止任何區塊鏈開發人員或區塊鏈服務提供者被視為貨幣轉移者或金融機構,除非「...開發人員或提供者在正常業務過程中控制了用戶有權獲得的數位貨幣”區塊鏈服務或由區塊鏈開發人員創建、維護或傳播的軟體。”

由眾議員 Warren Davidson (R-NC) 提出的《代幣分類法》(HR 1628) 旨在解決 SEC 在提供有關數位資產證券和數位資產的明確指導方面所面臨的挑戰。 McHenry 提出了 2021 年《數位代幣清晰度法案》(HR5496),該法案將使最初由 SEC 委員 Hester Peirce 提出的代幣安全港成為法律。

在《基礎設施法案》成為涵蓋整個數位資產產業監管的法律後不久,國會議員 Don Beyer (D-VA) 就提出了《數位資產市場結構和投資者保護法案》(HR 4741)。 Emmer 提出了《證券清晰度法案》(HR 4451),旨在澄清這一點:“…投資合約資產(例如數位代幣)與它可能所屬的證券發行是分開且不同的。” 《證券清晰度法案》的方法是技術中立的,同樣適用於所有提供和出售的資產,無論是有形資產還是數位資產。 《2021 年消除創新障礙法案》(HR 1602) 由 McHenry 發起,由兩黨共同發起,並由 Lynch 共同發起。 該法案在眾議院獲得通過,並尋求成立 SEC 和 CFTC 工作小組,以幫助明確數位資產的監管。

索托提出了兩項兩黨法案,包括《2021 年美國虛擬貨幣消費者保護法案》(HR 5100),該法案指示CFTC 描述虛擬市場中價格操縱如何發生,並就監管改革提出建議,以改善CFTC 的價格操縱預防程序。 2021 年虛擬貨幣市場和監管競爭力法案 (HR 5101) 將指示 CFTC 報告虛擬貨幣市場和美國競爭力。 此外,《數位分類法》(HR 3638)將指示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向國會報告與數位代幣相關的行動。 《數位分類法》的部分內容是 包括 眾議院通過的《消費者安全技術法案》(HR 3723)。

後續報導將於明天發布,其中將討論支持區塊鏈技術的法案、解決制裁和勒索軟體問題的法案,以及美國民選官員對數位資產使用的存取和限制。 第 118 屆國會立法的完整報告將於今年稍後發布,可在 www.valuetechnology.org 上取得。

資料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jasonbrett/2022/05/19/congress-has-introduced-50-digital-asset-bills-impacting-regulation-blockchain-and-cbdc-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