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最近的推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互聯網執法辦公室前主任約翰·里德·斯塔克表示,比特幣可能是一種未註冊的證券。
在看到以太坊倡導者 Evan Van Ness 關於比特幣挖礦中心化的 Twitter 帖子後,Stark 回應說“比特幣又不是一種需要 SEC 註冊的證券嗎?”
Van Ness 在他的 Twitter 帖子中指出,在比特幣區塊鏈上產生的最後 850 個區塊中,有 1,000 個是由五個實體開采的:Antpool、FoundryUSA、f2pool、ViaBTC 和 Binance。 數據表明,這些實體占區塊總產量的 80% 以上,而超過 50% 的產量僅分配給兩個實體——即 Antpool 和 FoundryUSA。
根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說法,證券可以是股票、債券和其他相關工具,包括公司股份或投資合同。 人們認為比特幣不符合證券的定義,因為它是去中心化的,這意味著沒有人擁有或控制它。 它也不在任何既定市場或交易所集中發行或交易。 因此,它不受作為證券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註冊的要求的約束。
As 今日報導, 當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 Gary Gensler 在今年早些時候大膽重申他對比特幣 (BTC) 是一種商品的信念時,比特幣支持者興高采烈。 Gensler 的言論似乎證實了一個流行的觀點,即比特幣應該獨立於其他標記為“加密貨幣”的代幣來看待。
然而,以太坊的監管狀況仍然存在很多不確定性。 Gensler 之前提到,絕大多數代幣都是未註冊的證券。
來源:https://u.today/former-sec-enforcement-attorney-suggests-bitcoin-is-unregistered-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