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金融監管機構不將比特幣 (BTC) 和以太坊 (ETH) 等加密資產視為證券。
金融服務和市場管理局 (FSMA) 發布了 聲明 其中表示,僅由計算機代碼發行的加密貨幣不構成證券。 監管機構是在收到越來越多關於金融規則適用於該資產類別的問題後做出回應的。
贏取 BTC、ETH
由於一家著名的金融監管機構試圖解決該行業的一個灰色主要領域,FSMA 的最新澄清被視為對社區的一次勝利。 基礎是如果沒有發行人,加密資產就不是證券。
“如果沒有發行人,例如在工具是由計算機代碼創建的情況下,這不是在執行發行人和投資者(例如比特幣或以太幣)之間的協議時完成的,那麼原則上招股說明書條例,招股說明書法律和 MiFID 行為規則不適用。”
該機構還表示,歸類為非證券的加密資產可能受其他法律法規的約束。 但這僅適用於它們具有支付或交換功能的情況,這意味著如果一家公司使用相關資產“作為交換媒介”。
FSMA 認為比利時的“逐步”計劃與技術無關,作為證券、金融工具或投資工具的資格不取決於所使用的技術。 監管機構還表示,將在需要時更新計劃。
根據監管機構的說法,在歐洲議會定於 2024 年初通過加密資產市場監管 (MiCA) 之前,逐步計劃將作為指導方針。
美國的先例?
比利時的聲明可能會開創全球監管框架的先例,這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 Gary Gensler 的觀點形成鮮明對比,Ripple Labs 繼續就 XRP 的地位與證券監管機構進行鬥爭。
該機構早些時候曾聲稱,99% 的加密貨幣交易很可能是證券交易,並且屬於他們的監管範圍。
此外,以太坊向權益證明的過渡也 放置 在 Gensler 表示基於 PoS 的硬幣可能受證券法約束後,該行業又回到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十字準線。
來源:https://cryptopotato.com/bitcoin-ethereum-not-securities-clarifies-belgiums-fs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