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的 FSMA 澄清比特幣、以太坊不是證券

在加密行業利益相關者的重大勝利中,金融 比利時服務和市場管理局 (FSMA) 澄清 比特幣、以太幣和其他分散的加密貨幣不符合證券的條件。

如果沒有發行人則不是證券

在其 report, 監管機構說, 

“如果沒有發行人,例如在工具是由計算機代碼創建的情況下,這不是在執行發行人和投資者(例如比特幣或以太幣)之間的協議時完成的,那麼原則上招股說明書條例,招股說明書法律和 MiFID 行為規則不適用。”

FSMA 還澄清說,歸類為非證券的加密貨幣可能受其他法律法規的約束。 但是,這僅在它們具有支付或交換功能時適用,即如果公司將它們用作交換媒介。 加密公司仍然需要遵守適用於所有加密貨幣的反洗錢法規。 

比利時針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逐步計劃

該聲明是該國今年 XNUMX 月制定的逐步計劃的一部分,當時該計劃已提交徵求意見。 最新的決定是經過數月的深思熟慮後做出的。 FSMA 表示,根據比利時或歐洲法律,逐步計劃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並且“在技術方面是中立的”。

然而,FMSA 的決定可以作為某種先例。 美國目前正在見證一個里程碑 手機殼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 Ripple Labs 就 XRP 的地位進行了討論。 

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聲明是在金融監管機構反复要求澄清之後發布的。 這是關於加密貨幣作為證券的地位和數字資產的一般監管處理。 

截至目前,比利時還沒有針對數字貨幣的證券和投資立法。 就收養而言,該國絕對不是領頭羊。 根據 Chainalysis 全球加密採用指數,比利時排名第 94 位。 

資料來源:https://ambcrypto.com/belgiums-fsma-clarifies-bitcoin-ethereum-are-not-secur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