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rkin vs. MetaBirkin,今天開庭審理的一個案件對 Web3 的未來可能意味著什麼

奢侈品製造商愛馬仕 (Hermès) 起訴藝術家梅森·羅斯柴爾德 (Mason Rothschild) 的 100 版 NFT 系列侵犯了其標誌性 Birkin 包的商標權,這起案件有望在整個 NFT 領域引發漣漪。

2021 年 100 月,羅斯柴爾德向 OpenSea 上傳了 XNUMX 版 NFT 合集,發布了“MetaBirkins”合集,他說的是:

“向 Herm[e] 最著名的手提包 Birkin 致敬,它是‘最獨特、製作精良的奢華配飾’之一。 其神秘的候補名單、令人生畏的價格標籤和極度稀缺性使其成為令人垂涎的“聖杯”手袋,兼作投資或保值。

羅斯柴爾德將自己描述為“數字創造者”和“web3cowboy”,他以超過 100 美元的利潤出售了 1,000,000 個版本的 NFT,其中一個版本的售價為 100 ETH。

不久之後,即 2022 年 XNUMX 月,Hermès 向 Rothschild 和 OpenSea 發出了停止和終止信件,導致後者從其市場上撤下了 NFT 系列。 

羅斯柴爾德隨後通過在其他平台上出售 NFT 並註冊 www.MetaBirkins.com 帶有免責聲明的域名:

“我們與 HERMES 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其關聯公司沒有附屬、關聯、授權、認可或以任何方式正式關聯。 可以在 www.Hermes.com 找到 HERMES 官方網站。”

羅斯柴爾德爭辯說,他的 NFT 應該被視為原創藝術品,就像安迪沃霍爾的金寶湯罐絲網印刷一樣,後者屬於第一修正案,保護個人言論自由和藝術表達的權利。 

在審判前羅斯柴爾德的律師提交的法庭文件中,他們引用了 1989 年的一起案件, 羅傑斯訴格里馬爾迪案, 從而使那些既具有藝術表現力又沒有明顯誤導消費者的作品免受侵權責任。 主審法院法官拉科夫同意,並指出雖然 羅傑斯 應用,尚未確定證明什麼是數字商品與什麼是數字藝術品的問題。 

該案例可能會在 Web3 空間內形成一個重要的先例,其中虛擬元宇宙越來越多地充斥著虛擬商品和藝術品。 

法律專家補充說,此案將為在 Web3 空間定義商標樹立一個重要的先例。

“[Birkin 案] 將為我們提供更多關於如何處理 NFT 的指南。”

Holland & Knight 的律師 Thomas Brooke 告訴 華爾街日報. 他補充說L

“對於任何新技術,法院通常都必須適用現有法律並找出有效的方法。”

愛馬仕請求法院要求羅斯柴爾德停止所有與 MetaBirkin NFT 相關的活動,包括交出 MetaBirkins.com 域名和沒收損害賠償金,包括出售數字資產的利潤——總計超過 1,000,000 美元。 

這不是美國法院第一次審理涉及知識產權和 NFT 的案件。 耐克目前正在起訴 StockX,這是一個運動鞋轉售平台,將 NFT 與其轉售的實體鞋相結合,將品牌標誌性的耐克標誌納入其不可替代的資產中。 

StockX 爭辯說,它使用 NFT 作為一種更快的方式來審查所有權,因為賣家希望翻轉鞋子而不必實際運送它們的負擔。 

愛馬仕國際訴羅斯柴爾德案 定於30月XNUMX日開始 在紐約南區。

資料來源:https://cryptoslate.com/birkin-vs-metabirkin-what-one-case-heading-to-trial-today-may-mean-for-the-future-of-web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