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宣布 BTC、ETH 而非證券

BTC、ETH 或任何其他由計算機代碼生成的加密貨幣未被比利時監管機構歸類為證券。 

比利時監管機構解決問題

比利時金融服務和市場管理局(固定SMA) 於 22 月 XNUMX 日發布了一份報告,其中解決了這個問題——加密貨幣是證券嗎? 根據監管機構的說法,由於比特幣、以太幣和其他加密貨幣僅由計算機代碼發行,因此它們不被視為證券。 

報告摘錄如下, 

“如果沒有發行人,例如在工具是由計算機代碼創建的情況下,這不是在執行發行人和投資者(例如比特幣或以太幣)之間的協議時完成的,那麼原則上招股說明書條例,招股說明書法律和 MiFID 行為規則不適用。”

關於數字資產屬於該國現有金融法律法規的哪些方面的問題越來越多。 上述報告針對比利時法律對加密貨幣分類的日益增多的質疑作出了回應。 

FSMA 的逐步計劃

FSMA 還表示,如果加密貨幣是由個人或實體發行的,它將把加密貨幣作為一種證券納入其“逐步計劃”。 但是,逐步計劃不會受到此類資產背後技術的影響。 簡而言之,數字資產是否存在或是否正在通過區塊鍊或其他傳統方式提供便利都無關緊要。 歐洲議會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 (MiCA) 將於 2024 年初在整個歐洲大陸實施。到那時,該資產的監管框架將由 FSMA 報告特許的逐步計劃提供。 

此外,即使加密貨幣未被歸類為證券,如果它們被用作交換媒介,它們也會受到其他法規的約束。 

“然而,如果工具具有支付或兌換功能,則其他法規可能適用於工具或提供與這些工具相關的某些服務的人員。”

FSMA 和 SEC——兩種不同的方法

監管機構的報告進一步指出,發行人的可轉讓工具需要向潛在投資者提供詳細信息。 在這種情況下,歐盟金融工具市場指令法或 MiFID 將採取行動防止利益衝突。 但由於像比特幣這樣的加密貨幣沒有任何特定的發行人,因此法律不適用於它們。 這種對加密貨幣的鮮明態度與 FSMA 美國同行所採用的觀點形成鮮明對比。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對數字資產採取了非常“執法監管”的方式,並且還就加密貨幣應註冊為證券的主張將加密貨幣公司拖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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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cryptodaily.co.uk/2022/11/belgium-declares-btc-eth-not-securit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