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主席稱“執法監管”標語是無稽之談

  •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前主席抨擊“加密貨幣遊說者”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執法行動標記為“執法監管”。
  • 此外,法院支持了一系列涉及加密相關產品的 SEC 案件。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互聯網執法辦公室前主任約翰·里德·斯塔克 (John Reed Stark) 痛斥“加密貨幣遊說者”將 SEC 執法行動標記為“執法監管”。

他將這句話稱為“偽造的大加密流行語”。 他認為這個論點是“嚴重誤導”的,因為這正是證券監管的運作方式。

Stark 是一位加密貨幣懷疑論者,他在一份 博客文章 22 月 XNUMX 日,該論點完全被誤導了,因為這只是證券監管的運作方式。

Stark 認為,證券監管是通過訴訟和執法來實現的。 SEC 法定武器的適應性是 SEC 的標誌,允許 SEC 執法部門打擊欺詐行為。

“事實上,RBE [執法監管] 的重複合唱不僅是一種被誤導的、偏向性的努力,旨在利用同情的自由主義者和反監管的習俗——這也完全是胡說八道,”斯塔克補充道。

在帖子中,斯塔克寫道,當 SEC 互聯網執法辦公室於 1998 年成立時,人們擔心法規過於模糊,執法監管會限制互聯網的發展。 回想起來,依靠證券監管的靈活性來監管互聯網是一個錯誤。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處理多個備受矚目的加密案件

“此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強有力的在線執法努力也為合法技術創新的蓬勃發展鋪平了道路,使市場更加高效和透明,從而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成功機會,”他說。

近年來,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針對 Ripple 和 LBRY 等加密公司發起了多起備受矚目的案件,這促使一些批評人士爭辯說,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一直在通過執法行動逐案製定法律,而不是制定明確的規定。

“事實上,法院支持了一系列涉及加密相關產品的 SEC 案件。 事實上,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已經提起的 127 起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執法行動中,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沒有輸掉任何一起案件,”斯塔克辯稱。

來源:https://ambcrypto.com/former-sec-chief-calls-regulation-by-enforcement-catchphrase-a-nonsen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