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卡羅來納州最高法院推翻州墮胎禁令

南卡羅來納州 最高法院 (星期四) 朝天 該州禁止在懷孕大約六週後墮胎,裁定該法律侵犯了該州憲法規定的隱私權。

3-2 的決定是在美國最高法院做出決定近七個月後做出的 重磅炸彈裁決 廢除聯邦憲法規定的終止妊娠的權利。

理事長 喬·拜登的 新聞秘書卡琳·讓-皮埃爾 (Karine Jean-Pierre) 在一條推文中寫道:“我們對南卡羅來納州最高法院今天對該州極端和危險的墮胎禁令的裁決感到鼓舞。”

“女性應該能夠對自己的身體做出自己的決定,”讓-皮埃爾寫道。

決定 南卡羅來納州最高法院的判決是基於該州自己的憲法,與美國憲法不同,該憲法明確賦予公民隱私權。

“我們認為,終止妊娠的決定取決於可以想像到的最大程度的個人和私人考慮,並牽涉到女性的懷孕權,”凱伊赫恩法官在多數意見中寫道。

“雖然這項權利不是絕對的,而且必須與國家保護未出生生命的利益相平衡,但該法案嚴格限制——在許多情況下完全禁止——墮胎,是對婦女隱私權的不合理限制,因此是違憲,”赫恩寫道。

墮胎禁令的捍衛者辯稱,考慮到憲法明確提及這種保護,國家隱私權僅在保護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情況下適用於刑事被告。

但這一論點被赫恩和與她一起參與多數裁決的兩位法官駁回:首席大法官唐納德·比蒂和大法官約翰·菲。

她指出,憲法不僅詳細說明了“防止無理搜查和扣押”的保護措施,還詳細說明了防止“不合理侵犯隱私”的保護措施。

赫恩還寫道,對墮胎的任何限制“都必須合理”,並讓女性有足夠的時間“確定自己懷孕了,並採取合理措施終止妊娠”。

“很簡單,六週不是發生這兩件事的合理時間,”她寫道。

週四的裁決保留了該州現有的大多數懷孕 20 週後墮胎的禁令。

南卡羅來納州議會於 2021 年通過了一項法律,禁止在檢測到胎兒心跳後進行墮胎,這種心跳通常在懷孕大約六週後才能聽到。

該禁令包括威脅母親生命的懷孕以及強姦或亂倫造成的懷孕的例外情況。

在美國最高法院於 24 月 1973 日作出裁決推翻自 XNUMX 年 Roe v. Wade 案判決以來一直存在的聯邦墮胎權之前,該法律一直被聯邦法院阻止生效。

XNUMX 月,南卡羅來納州的墮胎禁令再次被州最高法院否決,此前有人提起新的訴訟試圖使其無效。 該訴訟導致周四的裁決推翻了法律。

在星期四的異議中,法官約翰·基特里奇寫道,憲法中對“不合理侵犯隱私”的提及是一個“模棱兩可的短語”。

Kittredge 寫道:“南卡羅來納州憲法第 10 條第一條中沒有任何語言支持對包含墮胎權的隱私權的解釋。”

“‘不合理侵犯隱私’的用語是搜查和扣押條款的一部分,並不是一項獨立的條款,”他寫道。

美國最高法院宣布聯邦墮胎權無效的裁決實際上讓各州自行規範終止妊娠。 十多個州在該裁決之後有效地禁止了墮胎。

但判決後不到兩個月, 堪薩斯州選民 否決了一項擬議的憲法修正案,該修正案將取消該州的墮胎權。

XNUMX 月,肯塔基州的選民否決了一項剝奪州憲法規定的墮胎權的措施。 在密歇根州,選民批准在該州憲法中增加墮胎權。

來源:https://www.cnbc.com/2023/01/05/south-carolina-supreme-court-overturns-state-abortion-ba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