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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上訴法院 排除 週二,大象快樂在法律上不是一個“人”,因此沒有被關押在布朗克斯動物園,拒絕了動物權利組織尋求將她轉移到大象保護區等更自然的環境的訴訟,並引發了關於法律定義的爭論的「人格」。
關鍵事實
上訴法院以 5 比 2 的裁決駁回了動物權益保護組織非人權組織的人身保護令案件。
法庭稱,Happy 出生於泰國,1 歲時被送往美國,在布朗克斯動物園生活了 40 多年,自 1 年她的同伴 Sammie 去世以來,她一直獨自生活在一個佔地 2006 英畝的圍欄中文件。
非人權組織在聲明中辯稱 信 向上訴法院稱,哈皮是一種「自主且認知極其複雜的非人類動物,她在監禁期間每天都遭受著可怕的痛苦」。
經營該動物園的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否認了該倡導組織的說法, 告訴 “紐約時報” 在一份聲明中,她“受到擁有數十年經驗且與她關係密切的專業人士的精心照顧。”
關鍵背景
非人權組織,簡·古道爾是該組織的成員 創始成員,首先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要求承認哈皮的自主權,並將她釋放到位於 2018。 該組織也為包括黑猩猩在內的其他動物提出了類似的請願書,但未成功 湯米和基科 2013年。其他國家做出了有利於動物人格的裁決。 2016年,阿根廷法院 排除 “黑猩猩不是一個物體”,“類人猿是法人,具有法律行為能力”。 2018年,印度一名法官 決定 「整個動物王國」是「具有獨特人格的法人實體,具有與活人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令人驚訝的事實
科學家認為大像天生就很聰明、很社交。 快樂是一個的一部分 2006研究 意志堅定的大象能夠在鏡子中認出自己,這在動物王國中是罕見的。 哈皮是第一頭通過「鏡子自我辨識測試」的大象。
關鍵報價
「沒有人質疑大象令人印象深刻的能力,」首席法官珍妮特·迪菲奧裡在她的書中寫道。 決定。 “在我們的先例中,事實上,在任何其他州或聯邦法院的先例中,沒有任何內容支持人身保護令適用於或應該適用於非人類動物的觀點。”
魂斗羅
法官羅恩·威爾遜(Rowan D. Wilson) 在他的反對意見中寫道:「我們應該承認哈皮請求自由的權利,不僅因為她是一隻不該被關在籠子裡展示的野生動物,而且因為我們賦予他人的權利定義了她的自由。”我們作為一個社會是誰。”
延伸閱讀
紐約最高法院裁定,很高興大像不是人 (紐約時報)
大象可能是一個人 (大西洋組織)
資料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juliecoleman/2022/06/14/court-rules-bronx-zoo-elephant-isnt-a-per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