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RP 不是安全的,即使 Ripple 將它作為一個出售,這就是為什麼:CryptoLaw 創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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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里·莫爾坎(Yuri Molchan)

Pro-Ripple 律師認為 XRP 不是證券,無論 Ripple 如何出售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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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yptoLaw 的創始人、支持 Ripple 的律師約翰·迪頓 (John Deaton) 在 Twitter 上分享了一個論點,即為什麼 XRP 不能被視為證券,即使它曾經被 Ripple 作為投資合約出售。

他認為這條規則也可以適用於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並在 Twitter 帖子中解釋了他的觀點。

“XRP 仍然是一個數字代碼”

Deaton 的話題從猛擊那個男人開始,他是 Deaton 的右手 沃倫·巴菲特,還有一個討厭加密貨幣的人,90 歲的查理芒格。 在《華爾街日報》發表的一篇專欄文章中,他分享了他對美國為何應全面禁止比特幣和加密貨幣的看法,稱加密貨幣不過是一種“賭博合約”。

Deaton 在推特上表示,任何加密貨幣,包括 XRP,首先都是數字代碼。 他堅持認為,即使 Ripple 過去將其作為投資合約(又名證券)出售,或者現在仍在這樣做,XRP 仍然是一個。

在談到 LBRY Credits (LBC) 針對 SEC 的案件時,他提醒社區,法官在該案中裁定,即使 LBRY 將 LBC 直接銷售給 Flipside Crypto,但在該特定案件中,這是一份投資合同。

但是,根據法官的裁決,這不適用於二級市場上的 LBC 銷售。 在那些情況下,這些代幣不是投資合約。 Deaton 認為,這證明 LBC 本身並不安全。 否則,法官的裁決將適用於其在市場上的所有銷售。

CryptoLaw 的創建者認為,這在邏輯上也應該適用於 XRP。

“打包出售的比特幣作為證券”

Deaton 比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針對 Ripple Labs 和 XRP 的案件走得更遠,並將旗艦加密貨幣比特幣添加到他的論點中。 他提醒加密社區,BTC 最初也是一種數字代碼。 然而,它隨後作為投資合同被“包裝、營銷、提供和出售”。

Deaton 說,同樣適用於海狸(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它們的皮膚,最有可能)、公寓和龍貓。 即使這些可以作為證券出售,也不能使它們成為一體。

Ripple 案自 2020 年 XNUMX 月以來一直在進行,到現在已有兩年多了。 最近,該公司首席執行官在達沃斯世界經濟論壇上發表講話, 布拉德加林豪斯說 在幾次採訪中,所有必要的材料都已簡要介紹並提交給法官查看。

Garlinghouse 預計法官將在今年晚些時候對此案做出裁決——希望是在上半年。 雖然他認為和解的可能性接近於零,但他期待著案件的判決。

來源:https://u.today/xrp-is-not-security-even-if-ripple-sells-it-as-one-heres-why-cryptolaw-foun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