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ple回應SEC:Fife案必須排除在外

之後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比喻 從Ripple案到Fife案,加密貨幣公司的回應很快就來了.

Fife 案:Ripple 對 SEC 的回應

Ripple 對 SEC 法夫案的回應發表於 Twitter 由律師 詹姆斯·K·費蘭,他發布了 Ripple 發送給紐約南區法官 Analisa Torres 的回复。

筆記寫道:

“本法院面前的問題以完全不同的程序姿態出現:瑞波的回答是否合理地為其肯定性辯護提出了可認知的法律理論,以便應允許其提供證據並以更完整的記錄提出辯護”。

公平通知的概念

之間的主要區別 和 Ripple 案件的一個不同點是,它們的辯護都基於公平通知的概念。 在這兩種情況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都應該及時進行干預,通知雙方他們正在銷售需要授權的產品。 

但法夫案的整個辯護是基於公平通知的概念,而對於瑞波來說 發出公平通知並不排除提供進一步證據 證明 XRP 代幣出售時所遵循的行為。 

因此,根據 Ripple 的辯護: 

“Fife 不支持 SEC 駁回 Ripple 積極辯護的動議,該辯護稱 Ripple 沒有充分意識到 XRP 是一項投資合約。 法伊夫法院僅決定,在答辯階段,不會根據被告的正當程序質疑駁回 SEC 充分答辯的申訴”。

辯護理由如下: 

“即使Fife 案——一項對本法院不具有約束力的非巡迴判決——支持SEC 的立場(事實上並沒有),那也只不過會產生一個需要否認的“有爭議的或實質性的法律問題”。 SEC 的罷工動議”。

本質上,對於 Ripple 來說, 法夫案不應影響正在進行的進程,這確實應該觸及問題的核心,而不僅僅是判斷先前的裁決。

XRP 作為證券

在法夫案中,審判中的被告被指控經營五家公司, 購買細價股票後代表客戶購買股票,沒有適當的許可證。 Ripple 的情況有所不同:該公司被指控 出售被判定為安全的 XRP 代幣。

因此,在一種情況下,股票(證券)存在,而在另一種情況下則不存在,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在區塊鏈上銷售 SEC 判定為證券的代幣。 Ripple 的論點是 如果 XRP 是一種證券,那麼比特幣和以太坊也是一種證券,更何況最初是通過 ICO 融資的以太坊。 

當此事得出結論時,美國當局對加密貨幣的立場將變得明確。 一種或另一種方式的裁決只能 指導法理 並製定一個更清晰的框架 加密貨幣的監管

XRP價格
XRP 距離 2018 年的記錄還很遠

XRP的價格

與此同時,由於與 SEC 的訴訟,XRP 似乎並不關心其未來的不確定性。 相反,Ripple的加密貨幣似乎正在追隨加密貨幣市場的趨勢,在經歷了動蕩的一周之後,它正在 現在上漲2.3%. 

XRP 目前價值 0.76 美元,每週下跌 8%。 然而,儘管 2021 年市場出現牛市,但這種加密貨幣未能創下新紀錄,“僅”上漲至 $1.96,是 3.84 年 2018 月觸及的 XNUMX 美元的一半。  


來源:https://en.cryptonomist.ch/2022/01/12/ripple-answers-sec-case-f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