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監管機構 BaFin 建議對 NFT 採取“個案處理”的方法

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 (BaFin) 尚未準備好將不可替代代幣 (NFT) 歸類為證券。 該機構建議根據具體情況對 NFT 進行分類。 

8 月 XNUMX 日,BaFin 期刊 出版 考慮 NFT 及其法律分類的解釋性說明。 在這一點上,監管機構看不到 NFT 如何符合定義證券的可交易性和標準化標準。 但是,未來 BaFin 可能會將 NFT 視為證券。 例如,如果 1,000 個 NFT 包含相同的還款和利息要求。

根據另一項保留意見,如果 NFT 包含開發權或所有權的文件,例如分配承諾,則可以將其視為投資。

當談到 NFT 作為“加密資產”的地位時,該機構建議對 NFT 進行個案分類。 但是,根據 BaFin 的說法,由於缺乏即時可兌換性,NFT 代表“加密資產”的可能性甚至比投資分類還要小。 缺乏標準化也使 NFT 脫離了“電子貨幣”的地位。

鑑於分類困難,BaFin 預計 NFT 不會遵守《支付服務監管法》的許可要求。 而且,除了屬於金融工具類別的不可替代品外,NFT 目前也不受 BaFin 的反洗錢 (AML) 監管。 那些 NFT 除外,它們在不同場合仍可能被視為“加密資產”。

相關新聞: 德國中央合作銀行在資產管理服務中加入數字貨幣

根據元宇宙平台 Metajuice 的數據,其平台上近四分之三的 NFT 收藏者 購買 NFT 是為了地位、獨特性和美觀. 而只有 13% 的調查參與者表示,他們購買 NFT 是為了在未來轉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