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a Lipa 再次(又一次)起訴侵犯版權

特約作者:希瑟·安托萬

去年五月,我寫了一篇關於針對幼稚甘比諾(Childish Gambino)的歌曲“This Is America”提起的版權訴訟的文章。 那篇文章的開場白是:“如今,音樂版權訴訟似乎比比皆是。” 沒有太大變化。 一周之內,杜阿·利帕 (Dua Lipa) 因其熱門歌曲《Levitating》兩次因侵犯版權而被起訴。 第一起訴訟於 1 月 XNUMX 日在加利福尼亞州提起st 代表 Artikal Sound System(“Artikal”)樂隊,2017 年雷鬼熱門歌曲《Live Your Life》的作者和版權所有者。 4月XNUMX日提起第二次訴訟th 代表 L. Russell Brown 和 Sandy Linzer(“Brown/Linzer”)在紐約舉行,他們是 Cory Daye 1979 年迪斯科歌曲“Wiggle and Giggle All Night”和 1980 年歌曲“Don Diablo”的作曲家。 諷刺的是,同一天,薩姆·史密斯和諾曼尼也因他們的熱門歌曲《與陌生人共舞》而被提起版權侵權訴訟。

在討論這些爭議之前,讓我們先了解一些版權基礎知識。 版權法不同於專利法和商標法。 將它們視為知識產權兄弟;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個性。

版權保護賦予作者“作品的專有財產權,例如復制、改編、分發、展示和表演作品的獨占權”。 (《1976 年版權法》(17 USC § 101))《版權法》第 102 條規定,“在任何情況下,對原創作品的版權保護均不得延伸至任何想法、程序、過程、系統、操作方法、概念、原則或發現,無論該作品中描述、解釋、說明或體現的形式如何。” 版權保護“表達”,但不保護“想法”。 可以說,這樣做的原因和版權法的目的是保護原創藝術作品 促進新作品的創作。

為什麼這在這裡很重要? 這兩起訴訟中引用的一個概念是“實質性相似”。 為了證明侵犯版權,原告必須證明 (1) 被告有權訪問原告的作品,並且 (2) 被告的作品與原告作品的受保護方面實質上相似。

通過一系列測試來確定兩個作品是否“實質上相似”。 從廣義上講,音樂背景中的實質相似性是通過比較一般想法(“外在”測試)和比較這些想法的可保護元素(“主觀”測試)來確定的。 外行人可能聽不到音高、節奏或和聲背景。 不過他們可能會聽到和弦和人聲。 音樂非常複雜,可保護的元素和不可保護的元素也是如此。 這是法醫音樂學家經常在這些案件中發揮中心作用的原因之一。

根據 Brown/Linzer 的投訴,Lipa 承認在創作她的專輯“Future Nostalgia”時從早期藝術家那裡汲取了靈感,其中出現了“Levitating”。 在法律寫作中,這已成為一種不受歡迎的趨勢(至少對本文作者而言),布朗/林澤在他們的訴狀中加入了一些雙關語,指出“被告已經剝奪了原告的知識產權”和“原告提起訴訟,以便被告無法擺脫其故意侵權”。

也許最臭名昭著的案件是 2015 年引領潮流的《Blurred Lines》,其中馬文·蓋伊 (Marvin Gaye) 的家人指控羅賓·西克 (Robin Thicke) 和法瑞爾·威廉姆斯 (Pharrell Williams) 抄襲蓋伊 1977 年的熱門歌曲《Got to Give It Up》。 陪審團對原告賠償 7.4 萬美元的爭議性裁決震驚了音樂界。 西克和威廉姆斯辯稱這些歌曲具有相同的“感覺”和“節奏”,但不構成侵權,但未獲成功。 一個成功的版權侵權案件應該不僅僅具有相似的“感覺”、“節奏”和“氛圍”。

最近另一個涉及版權侵權的例子涉及奧利維亞·羅德里戈(Olivia Rodrigo)。 儘管羅德里戈在聚光燈下停留的時間有限,但她還是無數抄襲指控的對象,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羅德里戈在她的熱門歌曲“good 4 u”中抄襲了帕拉莫爾的“Misery Business”的指控。 在廣泛的互聯網評論和無數的混搭(以及可能未知的停止和終止信件)之後,羅德里戈將帕拉莫爾的成員添加為這首歌的詞曲作者。 2021 年 XNUMX 月 登上Teen Vogue 在採訪中,羅德里戈分享道,“每個藝術家都會受到前輩藝術家的啟發。 這是一個有趣、美好的分享過程。 音樂中沒有什麼是永遠新鮮的。 每首歌都有四個和弦。 這就是有趣的部分——嘗試將其變成你自己的。”

對於被認定對版權侵權負有責任的音樂家來說,後果往往不僅限於所有權歸屬,還包括金錢損失和未來的版稅。 熱門歌曲——那些在我們工作、洗澡、有時甚至睡覺時旋律一直縈繞在我們腦海中的歌曲——很容易成為目標。 不要指望這種趨勢會很快停止。

Legal Entertainment 已聯繫代表徵求意見,並將根據需要更新此報導。


希瑟·安托萬 是 Stubbs Alderton & Markiles LLP 商標和品牌保護以及隱私和數據安全業務的合夥人兼主席,負責保護客戶的知識產權,包括品牌選擇、管理和保護。 希瑟還幫助企業設計和實施符合國內和國際隱私法的政策和實踐。

資料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legalentertainment/2022/03/08/dua-lipa-sued-again-and-again-for-copyright-infringementdo-these-lawsuits-have-mer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