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伊麗莎白霍姆斯在上訴期間避免入獄的請求

背線

週二,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了 Theranos 創始人伊麗莎白·霍爾姆斯 (Elizabeth Holmes) 提出的在對欺詐定罪提出上訴時不入獄的請求,這是對這位面臨 11 年以上監禁的前億萬富翁的最新法律打擊。

關鍵事實

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在其裁決中表示,霍姆斯的請求未能提出“實質性問題”的法律。

該裁決還指出,即使她贏得上訴,她的定罪也不太可能被推翻或能夠完全避免入獄。

在周二的另一項裁決中,加利福尼亞州北區聯邦法院命令霍姆斯和她的前副手拉梅什“陽光”巴爾瓦尼向受其“欺詐陰謀”影響的投資者支付總計 452 億美元的賠償金。

相關投資者包括媒體大亨魯珀特默多克、Walgreens、Safeway、Peer Ventures Group 和 RDV Corporation 等。

默多克有權從兩位前 Theranos 高管那裡獲得近 125 億美元的賠償,這是所有被點名的投資者中金額最大的。

需要注意什麼

福爾摩斯原定於 27 月 XNUMX 日開始服刑,但上訴法院聽取了她不入獄的請求,因此推遲了服刑時間。 目前還不清楚福爾摩斯何時會被要求到監獄報到,因為第九巡迴法院的裁決沒有提到這一點。

關鍵背景

週二的裁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加州聯邦法院法官愛德華達維拉上個月駁回福爾摩斯上訴的決定。 達維拉指出,前 Theranos 負責人未能證明她的上訴會導致撤銷欺詐定罪或徹底重審。 在陪審團裁定福爾摩斯犯有三項電匯欺詐罪和一項共謀詐騙投資者罪後,達維拉此前曾判處福爾摩斯 11 年零三個月監禁。 聯邦檢察官一再表示反對福爾摩斯不入獄的要求,並警告說她有逃跑的危險。

延伸閱讀

Theranos 創始人 Elizabeth Holmes 要求遠離監獄的請求被拒絕(華爾街日報)

法官駁回伊麗莎白霍姆斯的自由請求,而她對她的欺詐定罪提出上訴(福布斯)

來源:https://www.forbes.com/sites/siladityaray/2023/05/17/court-rejects-elizabeth-holmes-plea-to-avoid-prison-during-app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