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監管環境,日本立法者正在 據說 期待修訂《懲罰有組織犯罪和控制犯罪收益法》(1999 年)。
該修正案將授予執法機構和法院扣押的權力 cryptocurrencies 與犯罪活動有關的。
報導稱,司法部將與立法會就擬議修正案進行討論。 在提出該法規時,必須考慮許多因素,包括如何獲取特定加密資產的私鑰以強制扣押。
日本一直在為加密貨幣行業製定一條非常關鍵的路線,並正在消除可能影響投資者與新興生態系統關係的各種形式的模糊性。 本月早些時候,Blockchain.News 報導 日本通過了一項新的穩定幣法案,將這些資產類別定義為數字貨幣。
雖然穩定幣法案的唯一目的是保護該國的投資者,但該法案規定,該資產的發行只能通過獲得許可的金融服務公司進行,並且穩定幣必須由日元支持。
同樣,《犯罪收益控制法案》的修正案將為該法案目前規定的資產清單添加加密貨幣,包括財產、貨幣債權以及機械、車輛、工具和用品等動產。可以被扣押。
然而,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都在競相馴服新興的加密貨幣生態系統並對其進行全面的監管,但速度和先發優勢各不相同。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採取的措施之一是警告投資者不要進行投機性資產交易。 建議 如果公民沒有充分了解該領域可能固有的風險,則不要進行不可替代代幣(NFT)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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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https://blockchain.news/news/japanese-lawmakers-to-introduce-new-billempowering-crypto-seiz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