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和獨聯體國家加密稅的發展概覽

加密領域的稅收正在快速發展,跟踪發展不僅勢在必行,而且確實是必要的。 歐洲和獨聯體市場在加密稅發展方面出現了一些動盪。 所有主要地區都在努力鞏固他們對如何定義數字資產、交易所和銷售產生的收入以及稅收的立場。

意大利對數字資產實施基本稅收政策,宣布替代稅率為26%。 出售和/或交換數字資產(為了更清楚起見,加密貨幣)的收益在意大利歸類為 雜項收入. 但是,這適用於收入超過 2,000 歐元的個人。

或者,他們只需通過以下方式支付減稅的 14% 加緊 他們持有的資產的價值。 它僅適用於增加的金額,並可選擇分期付款。 意大利加密愛好者的後續分期付款將收取 3% 的利息。

三期中的第一期將於 30 年 2023 月 XNUMX 日開始。

意大利當局還制定了一項針對加密礦工的政策,明確指出他們的服務不屬於增值稅管轄範圍。 因此,他們無權在各自的購買中扣除上述稅款。 這意味著加密貨幣礦工不符合為網絡提供服務的應稅個人的資格。

葡萄牙在其 2023 年國家預算中闡明了它打算如何對數字資產徵稅。 自 01 年 2023 月 XNUMX 日起生效,它將加密資產定義為可以通過分佈式賬本技術以數字方式存儲或傳輸的價值或權利的數字表示。 它不包括不可替代的資產。

28% 的統一稅率適用於利用數字貨幣進行的採礦、質押、交易、工資、驗證和其他支付的資本收益。 Binance 通過聲明發行符合這些標準的任何其他代幣符合適用的稅率來進一步解釋這一點。

保加利亞採用 10% 的稅收結構,將數字資產收入定義為個人收入。 應稅收入是從產生的利潤中扣除虧損後的收入。 這意味著只有正差額才能彌補保加利亞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應稅收入。

羅馬尼亞特別談到了 Non-Fungible Tokens,強調來自 NFT 的收入將歸類為知識產權收入,按照 10% 的稅率徵稅 其他的收入. 但是,每筆交易的收益必須高於 200 列伊,前提是總收益不超過 600 列伊。

西班牙強制要求加密企業每年提交一份關於他們根據第 39 條處理的交易的信息性聲明。預計將很快公佈一份詳細清單。

與此同時,德國聯邦財政法院裁定出售加密貨幣產生的資本收益應徵稅,德國已取得勝利。 如果特定納稅年度的總收益超過 600 歐元,則適用現行規範。

丹麥稅務部已開通相關公眾諮詢渠道。 在此之前,指令 DAC8 要求收集並向稅務機關報告有關客戶的信息。

白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分別見證了第 80 號總統令和新的數字資產稅收規則的實施。 白俄羅斯正在考慮從 01 年 2023 月 01 日至 2025 年 XNUMX 月 XNUMX 日免稅,而哈薩克斯坦正在推進對數字資產的資本收益徵稅。

來源:https://www.cryptonewsz.com/developments-in-crypto-tax-across-europe-and-cis-at-a-gl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