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院批准僅將加密貨幣作為虛擬資產進行交易 – crypto.news

中國一家法院裁定,公民可以交易加密貨幣,但不能將其用作貨幣的替代品。

北京法院批准加密交易作為虛擬資產

儘管中國禁止數字資產服務,但中國法院已裁定公民可以繼續交易加密貨幣。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擁有 現有禁令 在交易加密貨幣方面,聲稱對金融部門的穩定構成威脅。

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感興趣的投資者只能交易加密貨幣,加密貨幣應被認定為虛擬資產而非貨幣。

該決定是在涉及萊特幣(LTC)加密貸款的法庭案件中做出的,承諾以數字貨幣支付利息。 根據有關事實 手機殼50,000年,翟文傑借給朋友丁浩2015萬萊特幣。據翟文傑稱,丁浩同意每月支付1,000萊特幣的利息,被告否認。

萊特幣作為貨幣的地位

儘管承認中國現有的加密貨幣貿易禁令,但主審法官表示,萊特幣不能被視為一種貨幣。 根據法院的說法,加密貨幣不是由貨幣機構發行的,缺乏法律和財務支持。

“根據真實的行政法規和案例,我國祇否認虛擬貨幣的貨幣屬性,禁止其作為貨幣流通,但虛擬貨幣本身是受法律保護的虛擬財產,”法院裁定。 

有趣的是,儘管目前禁止比特幣(BTC),但法院還是承認了萊特幣,並指出該國對此類資產有法規。

該案的法官強調,缺乏禁止將萊特幣視為非法資產的法律。 結果,法官判決原告勝訴,認定被告借用了加密貨幣,並命令他歸還萊特幣。

中國對加密貨幣的立場

該判決類似於朝陽法院最近的一項判決,該判決告訴公司 不使用 Tether (USDT) 支付工資 由於禁止數字資產交換。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不同的地方法院對數字資產交易和處理作出了不同的判決。 例如,根據 報告 XNUMX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認定比特幣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因此受到中國法律的保護。

儘管禁止加密服務,但最近的數據顯示,更多的中國居民仍在交易各種資產。 根據 報告,中國現在在加密貨幣採用方面排名世界第十。

然而,將加密貨幣作為類似於證券的資產的想法正在世界其他地區獲得關注。 例如,印度採取了 姿態 加密貨幣是糟糕的交換媒介,但不應禁止投資者交易它們。

新加坡也採取了類似的態度,但 警告 價格波動使加密貨幣成為一種不計後果的高風險投資,這個島國可能會立法要求在散戶投資者採取行動之前獲得政府授權。

來源:https://crypto.news/chinese-court-approves-trading-crypto-solely-as-a-virtual-ass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