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C 主席堅稱以太幣是一種商品,而不是 SEC 主席所聲稱的證券——監管比特幣新聞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主席堅稱,以太幣是一種商品,而不是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主席所聲稱的證券。 CFTC 負責人強調,衍生品監管機構不會允許以太坊期貨產品在 CFTC 監管的交易所上市,“如果我們不強烈認為它是一種商品資產的話。”

CFTC 主席聲稱以太是一種商品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主席 Rostin Behnam 致辭 聲稱 週三,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主席加里·金斯勒 (Gary Gensler) 在參議院農業、營養和林業委員會的聽證會上表示,除比特幣之外的所有加密代幣都是證券。

在聽證會上,參議員 Kirsten Gillibrand (D-NY) 問 Behnam:“鑑於主席 Gensler 最近提出除比特幣以外的所有數字資產都是證券,這對目前提供期貨的許多指定合約市場 [DCM] 意味著什麼還是交換以太幣?” DCM 是在 CFTC 監管下運作的交易所。

CFTC 主席回答說:“這顯然會引發對那些 DCM、指定合約市場、列出這些據稱是證券的數字資產的合法性的質疑,”他重申:

我已經提出以太是一種商品的論點。

Behnam 指出,基於以太幣的產品已經“在 CFTC 交易所上市相當長一段時間了”,“因此,它為我們創造了一個非常直接的管轄權掛鉤,顯然可以監管衍生品市場以及基礎市場。 ”

他進一步詳細說明:“根據我們的法律,交易所或 DCM 列出合約的過程非常明確。 他們可以尋求委員會 [CFTC] 的批准,或者他們可以對產品進行自我認證。 這種自我認證過程是將責任轉移給 CFTC 和市場參與者的過程。”

CFTC 負責人接著解釋了為什麼他堅信以太幣是一種商品。 “我想說,在產品進行自我認證之前,認真而深入的法律分析會進入思考過程,所以我毫不懷疑,並且在以太坊期貨上市時就在委員會工作過,交易所和委員會都知道這一點對“產品是什麼?”進行了非常深入和深思熟慮的思考。 以及‘它屬於商品製度還是安全制度?’”他強調:

如果我們不強烈認為它是一種商品資產,我們不會允許該產品(在本例中為以太期貨產品)在 CFTC 交易所上市。

“因為我們有訴訟風險,如果我們在沒有嚴肅的法律辯護或辯護來支持我們關於資產是商品的論點的情況下做類似的事情,我們就會面臨機構信譽風險,”Behnam 總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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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文赫爾姆斯

Kevin是奧地利經濟學的學生,在2011中找到了比特幣,從那以後一直是傳福音者。 他的興趣在於比特幣安全,開源系統,網絡效應以及經濟學和密碼學之間的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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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news.bitcoin.com/cftc-chair-insists-ether-is-a-commodity-not-a-security-as-claimed-by-sec-chairman/